伊春市融媒体中心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广告宣传比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电视台广告宣传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000
最高限价(元): ****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990000.0000
需求详情:
总体目标:
1. ****政府中心工作,依托主流媒体宣传优势、宣传推广策划能力、全媒体平台**,拓展**市宣传推广渠道,将**市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转型发展的生动实践融入**故事的精彩章节。
2. 依托省级媒体在内容、技术、运营等方面的优势,坚持以内容为王,以内容优势赢得传播优势,通过省级媒体创新表达,让形象宣传直抵人心,不仅要在本地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也要在**范围内通过省级新媒体宣传平台扩大影响力,从而提升传播效果。
3.将重点围绕**城市品牌树立、口碑打造、发展成果展现等开展全方位深度**,依托**市优质**,量身打造、依需订制新闻产品,实现大屏端权威背书、新媒端强势覆盖、项目端口碑传播,达到市域和媒体多方共赢,****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
宣传要求:
1、****电视台****中心)**卫视频道全省新闻联播晚三段《全省新闻联播》前 18:25时段15秒宣传34次;
2、在**交通广播直通998栏目6:35-6:38时段,40秒宣传27次;
3、在**新闻广播今晨播报6:25-6:30时段,40秒宣传27次;
4、在**新闻广播全省新闻联播18:27-18:30时段,40秒宣传27次;
5、在12地市融媒大屏18:00-18:30时段,150秒宣传1个月。
服务周期: 7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省**市伊美区临山路16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4-09-02 17:31
报名结束时间:2024-09-05 08: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于鹏
联系电话: 138****8158
联系座机: 0458-****308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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