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盟县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林下经济发展缅甸方竹(刺竹)种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获取(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3日14时30 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西盟县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林下经济发展缅甸方竹(刺竹)种植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50.00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150.00万元;
采购需求:****财政局 ****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含直达)的通知(普财资环〔2024〕8号)文件要求。结合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抚育)补助资**排,项目规划布局在中课镇、新厂镇,面积5000亩,其中:中课镇嘎娄村翁比列组2964亩;新厂镇永广村1335亩(六组638亩、七组697亩)、新厂镇代格拉村701亩(四组607亩、六组94亩)。经局党组班子研究,聘请第三方完成西盟县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林下经济发展缅甸方竹(刺竹)种植项目作业设计及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因项目区群众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留守劳动力不足,群众自发种植种苗种源不足,无法组织群众统一实施。为确保工程质量及项目施工进度,经与涉及村组干部群众对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实施,待验项目收合格后交由群众自行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质量要求:项目验收标准执行《造林技术标准(GB/T1577-2016)合格标准。造林任务完成后县林草局对种植面积,栽植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责令进行补植补造,直至达标合格,产生效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基本要求:投标申请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 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 行政处罚信息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附上查询日期)(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4)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财务报告或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份至今的财务报告或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税务局****银行电子****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银行电子缴税****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 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标准执行)(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2信誉要求:投标人(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及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时间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中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时间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今;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中标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本项目对应政策所适用行业为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
④投标人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10%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
⑤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⑥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的产品,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⑦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9-03至2024-09-0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获取(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 政采云 平台 (http://www.****.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 政采云 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 政采云 平台(http://www.****.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CA需到**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13 14:30(**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 政采云 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政采云 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 政采云 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开启
时间:2024-09-13 14:30(**时间)
地点: 政采云 平台开标大厅,**市**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幢2718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3.采购信息发布媒介:采购信息、成交结果公告均仅在以下媒体发布:****政府采购网(http://www.****.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西盟县勐卡路448号
联系方式:尼老师
联系电话:139****94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幢2718室
联 系 人:田老师、陈老师
联 系 电 话:0871-****1099 180****7538、136****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