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苏湾镇苏湾花苑9#楼(社区配套服
务用房)房屋招租
招租公告文件
项目名称:**市苏湾镇苏湾花苑9#楼(社区配套服务用房)房屋招租
项目编号:****
招 租 人:****
采购代理机构:****
一、招租方
****
二、项目名称
**市苏湾镇苏湾花苑9#楼(社区配套服务用房)房屋招租
三、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 位置 | 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 | 房屋 用途 | 租期(年) | 免租金装修期 | 租金底价(元/㎡/月) | 租金底价(元/年) | 履约保证金(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市****社区配套服务用房) | **市苏湾镇苏湾花苑9#楼 | 1-3/3F | 框架结构 | 1531.14(扣除1层配电房和消防检测室面积) | 服务业 | 5 | 90天 | 5.0 | 91868.40 | 23000.00 | 1000(现场现金密封提交) |
合计 | 91868.40 |
四、报名、公告期、现场竞价时间及竞价方法
1、****人民政府(www.****.cn)→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乡**台链接”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公共**交易网页自行下载招租公告并以短信的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记录报名(短信基本形式:XX公司报名参与XX时间XX项目招租,未短信报名的现场将不予接受响应文件,短信报名号码:138****5521),报名为2024年9月02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04日下午17:00。
2、参与招标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
3、公告期:2024年9月02日至2024年9月04日。
4、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05日下午15:00****政府三楼会议室。
5、竞价办法:如果有效报价仅一家,则该报价方直接确定为承租人;若有效报价方超2人(含)以上,选取最高报价者为预承租人。
五、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2.租赁房屋用途为服务、办公等。
3.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4.不得从事休闲娱乐场所、有碍居民生活的、涉及危险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业态,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
5.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按要求自行办妥环评、消防及合法经营手续和完善消防安全等设施,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六、对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商业道德,具备一定的经验和资金实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单位制定的相关规定,并且服从我镇的统一管理。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成为本项目成交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七、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参加竞价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房屋出租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出租方负责将基础设施装修完毕或破损部分及用品一次性维修保养完成后交付承租方使用,并提供相应的设备、设施,上述物品经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付承租方使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出租方,如有遗失、损坏,承租方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七)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八)《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九)竞价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于5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无特殊原因,据不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扣除部分至全部投租保证金。
(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十一)特别说明:
(1)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成交人须明确租赁用途(不得违背出租公告要求),并在合同中具体注明。未经委托方同意成交人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用途。否则委托方有权责令停业整改,若成交人未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整改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2)成交人在标的承租过程中所办理的《营业执照》中名称如与成交人名称不一致,则《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称须与成交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称一致,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3)承****社区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并服从现场管理。经营期间产生的物业费、水、电等费用与项目所属物业另行结算。
(4)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5)承租人严禁破坏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外立面等。
(6)租赁房屋内可移动设备器材等均为原承租方所有,不在本次租赁范围内。
八、租金支付方式和补充说明
1、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
2、同时支付本次出租标的评估费。
3、免租金90天装修期从租赁合同签订后计算。
承租人向委托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九、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场内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除涉及优先权人未放弃行使优先权的情形)。
注:1、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91868.40元)的最高报价。
2、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可在优先权行使期内行使优先承租权。
十、投标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投标保证金:1000.00元(现场现金密封提交)
十一、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一)企业或者单位投标: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见附件一)。
3、公开招租租金报价表,需加盖公章(见附件二)。
4、退还保证金声明函(附件三)、承诺函(附件四),均需盖章或者签字确认。
5、公司信用相关证明
(网址:http://ah.****.cn/subPubSys-340000.html,截图保存查询结果)。
(二)自然人投标:
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租金报价表(附件二),以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函(附件三)、承诺函(附件四),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n/)查询信用情况,并截图。
投标文件按以上文件序号装订成册,并密封保存,开标前不得启封,响应文件份数: 壹 份正本,壹份副本。(正本和副本封装在一个档案袋内)。
十二、竞价程序
1、工作人员确认招租及投标双方代表均到齐;
2、主持人宣布开标,并介绍本次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3、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是否完好,并现场启封;
4、选取最高报价者为预承租单位;
5、原承租户决定是否启用优先承租权;
6、现场确认并公布中标单位或自然人,本次招租结束。
十三、成交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我单位将在**市-****政府网站上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中标人3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如公示期内有质疑,则中标通知书推迟发放。
十四、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人民政府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党政办。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承租人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租赁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承租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4)经有权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5)其他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无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十六、联系及咨询电话及其他说明
1、招租方项目负责人:辛主任 联系电话:189****1325
2、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工 177****4685
3.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招租方或****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4.****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政府网(http://www.****.cn/)-政府信息公开-****网页,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5.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可以视具体情况,**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七、交易服务费收取:
1、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10%,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分标的收取);
2、支付本次出租标****公司出具的发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