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凯名瑞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汽车转向系统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先行)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5793333 | 建设单位法人:周建国 |
刘凤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玉** |
****开发区凤屿西路30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500万套汽车转向系统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先行)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玉** ****开发区凤屿西路30号 |
经度:121.****417 纬度: 28.****000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31 |
台环建备(玉)--****085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793333001X |
2023-10-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50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579333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779441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779441C | 竣工时间:2024-02-29 |
2024-03-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24 |
2024-07-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500万套汽车转向系统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00万套汽车转向系统配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下料、冲压、热处理、抛丸、机加工、冷镦、油清洗等 | 实际建设情况:料、冲压(部分外协)、热处理、抛丸、机加工、冷镦(部分外协)、油清洗等 |
项目冲压、冷镦工序部分外协,其余均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再纳入**市****处理中心处理,最终纳入玉****公司。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网带渗碳油浴淬火废气:在油浴淬火槽上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再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风量10000m3/h。2、锻打废气:在锻打设备侧方和工件加热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 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风量7000m3/h。3、冷镦废气:冷镦油雾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油雾净化装置再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风量为8000m3/h 。 4、抛丸废气:抛丸机运行时基本密闭,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 15m 排气筒(DA004)高空达标排放,风量为8000m3/h 。5、油清洗挥发废气:经过油雾净化装置再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风量为6000m3/h 。燃烧废气、退火、回火废气: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保证换气率在6次/小时以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生产设备;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作业时关闭门窗。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企业要加强污染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场内的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建设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工作。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再纳入**市****处理中心处理,最终纳入玉****公司。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网带渗碳油浴淬火废气:在油浴淬火槽上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再通过2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设计风量10000m3/h。锻打废气:在锻打设备侧方和工件加热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设计风量7000m3/h。3、冷镦废气:冷镦油雾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自带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再通过一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4、抛丸废气:抛丸机运行时基本密闭,抛丸粉尘分别经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 排气筒(DA004)高空达标排放 。 5、油清洗挥发废气:经过油雾净化装置再通过一根20高的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风量为6000m3/h 。6、燃烧废气、退火、回火废气: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保证换气率在6次/小时以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对部分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橡胶减震垫,安排专人对设备定期养护,避免以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企业对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危废仓库等已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等措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其中废切削液、含切削液磨屑、其他废包装桶委托****清运处置,其余危废均委托台****公司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危险物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管理;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企业针对本项目须做好相关的应急措施,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加强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的培训,加强危险物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管理,做好相关应急措施,配备应急物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4831 | 0.51 | 0 | 0 | 0.483 | 0.483 | |
0 | 0.145 | 0.153 | 0 | 0 | 0.145 | 0.145 | |
0 | 0.007 | 0.008 | 0 | 0 | 0.007 | 0.00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8590 | 0 | 0 | 0 | 8590 | 859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741 | 1.472 | 0 | 0 | 0.741 | 0.741 | / |
0 | 0.447 | 0.815 | 0 | 0.815 | -0.368 | -0.36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市****处理中心处理进水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再纳入**市****处理中心处理,最终纳入玉****公司。 | 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1#、2#、3#)两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石油类的平均排放浓度和pH值均符合**市****处理中心进水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号油雾净化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项目的二级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类区**、扩建、改建的锻造加热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2019.7.9)和《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2019.****.30)的重点区域特别排放限值 | 在油浴淬火槽上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再通过2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监测期间,项目DA001网带油浴淬火废气处理设施“油雾净化装置”出口非甲烷总烃的平均排放浓度**均排放速率均能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项目的二级标准,颗粒物的平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类区**、扩建、改建的锻造加热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2019.7.9)和《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2019.****.30)的重点区域特别排放限值。 | |
2 | 水喷淋装置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类区**、扩建、改建的锻造加热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2019.7.9)和《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2019.****.30)的重点区域特别排放限值 | 在锻打设备侧方和工件加热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项目DA002锻打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装置”出口颗粒物的平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类区**、扩建、改建的锻造加热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2019.7.9)和《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2019.****.30)的重点区域特别排放限值。 | |
3 | 2号油雾净化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项目的二级标准 | 冷镦油雾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自带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再通过一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 项目DA003冷镦废气处理设施“油雾净化装置”出口非甲烷总烃的平均排放浓度**均排放速率均能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项目的二级标准。 | |
4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项目的二级标准 | 抛丸机运行时基本密闭,抛丸粉尘分别经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 排气筒(DA004)高空达标排放。 | 项目DA004抛丸废气处理设施“布袋除尘器”出口颗粒物的平均排放浓度**均排放速率均能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项目的二级标准。 | |
5 | 3号油雾净化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项目的二级标准 | 油清洗挥发废气经过油雾净化装置再通过一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 项目DA005油清洗挥发废气处理设施“油雾净化装置”,出口非甲烷总烃的平均排放浓度**均排放速率均能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项目的二级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震设施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企业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对部分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橡胶减震垫,安排专人对设备定期养护,避免以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厂界西、厂界北各测点两天昼间、夜间及夜间噪声最大值噪声测得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另外厂界南测点两天昼间、夜间及夜间噪声最大值噪声测得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企业要加强污染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场内的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建设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工作。 | 企业对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危废仓库等已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等措施。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其中废切削液、含切削液磨屑、其他废包装桶委托****清运处置,其余危废均委托台****公司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危险物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管理;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企业针对本项目须做好相关的应急措施,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企业加强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的培训,加强危险物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管理,做好相关应急措施,配备应急物资,并计划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生活污水依托**市****处理中心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依托**市****处理中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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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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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其新增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削减替代。新增污染物VOCs的削减替代比例按1:1计,即VOCs 削减替代量为0.815t/a。而VOCs总量交易平台目前尚未完善,仅先提出总量控制值及削减替代量,待当地相关平台完善后再另行调剂或交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其新增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削减替代。新增污染物VOCs的削减替代比例按1:1计,即VOCs 削减替代量为0.815t/a。而VOCs总量交易平台目前尚未完善,仅先提出总量控制值及削减替代量,待当地相关平台完善后再另行调剂或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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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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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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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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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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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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