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涞国土告字[ 2024 ]0 07 号)涞国土告字[202 4 ]0 07 号 202 4 / 08 / 31
****政府批准 , ****决定以 挂牌 出让 方式 出 让 1 (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 4 -0 07 | 宗地总面积: | 91163.96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福宁路东侧、**街南侧、永阳大道西侧、兴德街北侧 |
出让年限: | 40 年 | 容积率: | 1≤并且≤ 3 | 建筑密度(%): | ≤50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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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批发市场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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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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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市场用地 | 9116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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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5858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 300424BA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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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5858 万元 | 加价幅度: | 10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 4 年 09 月 20 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 4 年 09 月 29 日 16 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申请人详阅挂牌文件并按挂牌文件执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 4 年 08 月 31 日 至 202 4 年 09 月 19 日 到 ****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 4 年 08 月 31 日 至 202 4 年 09 月 27 日 到 ****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09 月 27 日15 时 30 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 4 年 09 月 27 日15 时 30 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202 4 -0 07 号地块: 202 4 年 09 月 20 日09 时 00 分 至 202 4 年 09 月 29 日16 时 00 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不接受联合报名
2.竞得人需自行缴纳契税等费用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府前街136 号
联系人: 柳亚军
联系电话: 0312- ****14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