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安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总平与建筑景观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总平与建筑景观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公众参与,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市“两江四岸”规划管控措施的意见》(榕委办发明电〔2021〕27号)文件有关规定,****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总平与建筑景观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位于**县**镇马排村,高新大道东侧,乌**大道西侧。用地面积5368.81㎡,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36米。
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规划设计方案,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9617.5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6823.19㎡,主要功能为业务用房、附属用房及设备用房;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2794.38㎡,主要功能为车库、人防及设备用房。
设计方案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最终以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创建筑师:陈文星
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高新区网站,网站网址:http://fzgxq.****.cn公示期间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0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您对该项目总平与建筑景观设计方案有意见表达,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5903)。来信请寄地点如下:****规划局办公地点:**县****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1.项目区位图
2.总平面图
3.效果图
4.资质证书
****规划局(2)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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