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1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文**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性质:**
工程任务:以防洪为主,结合改善水环境、水生态等。
防洪标准:本工程河道按照集镇段防洪标准20年一遇,村庄5~10年一遇,一般农田防冲不防淹。
建设内容及规模:综合治理河道长度5.95km,建设护岸2.41km,建设绿道2.34km,打造亲水节点6处,**堰坝3座,提升改造堰坝3座,改造过河汀步2处,**交通便桥2座。
建设地点:文**,涉及双桂乡、峃口镇、铜铃山镇。
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的珊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的潜水含水层。
环境空气、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垟山民族村、**村、**村、桂西村、九**村、九山村、渡渎村、下垟村。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不可移动文物**履泰桥、古树名木、陆生生态及水生生态等。
3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全部经处理后回用,不排入外环境;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厂,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混凝土养护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厂,不直接排入飞云江,不会对珊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造成影响。运营期无废水产生,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
2)生态环境:施工期工程建设不会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也不会影响区域物种多样性。施工对动物的影响是短期和有限的,施工活动结束后,动物的生存环境将会逐步得到恢复。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和开挖,不得超计划占地,不会对**履泰桥不可移动文物本体造成破坏。在采取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对评价范围涉及的各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可控。
3)声环境:施工期施工噪声会对附近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可通过禁止夜间施工和采取防护措施予以减缓,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无噪声产生,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影响。
4)大气环境:施工期施工作业扬尘对附近居民有一定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汽车废气、食堂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施工期弃渣及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6)土壤环境:施工期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处理的情况下,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无废水产生,不会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7)环境风险:汛期施工废水泄露风险事故发生概率较小,需采取严格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4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具体内容如下表:
措施类型 | 时段/分项 | 环保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水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 1、拟设置隔油+沉淀池处理汽车、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出水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后回用于机械车辆冲洗,不外排。 2、基坑经常性排水拟采用混凝沉淀剂+三级沉淀池处理,出水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混凝土养护废水拟采用中和剂+沉淀池处理,出水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4、施工区内设置生态流动厕所和化粪池等污水收集装置,收集并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1、工程应该严格限制在设计好的施工区域范围内,不允许在占地范围外活动。施工单位进场后,应立即设置标识(如施工地带标识物),并有监理机构的人员进行监督。 2、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保护动物。树立宣传牌,应在工地及营地周边设立临时宣传牌,书写以保护自然为主题的宣传口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如有关保护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介绍重点保护动物生态习性、处罚偷捕偷猎、简单救护方法和举报电话等内容。 3、施工过程中,各临时用地结束后须尽快进行土地整治、覆土复耕或恢复植被,避免形成新的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施工结束后用于施工迹地的恢复。 4、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施工区附近现有植被和地貌景观,施工场地做好装饰性围拦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对视觉的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施工区建构筑物,对施工区进行复垦复绿。 5、施工用地应注意避让工程评价范围内古树名木及珍稀保护野生植物,若在施工过程发现古树名木及珍稀保护野生植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上报林业部门采取原地或迁地保护措施。 6、在施工中严格加以控制外来入侵生物,一旦发现有引入的外来物种,应采用人工清除的方法将其彻底消灭。树立宣传牌,应在工地及营地周边设立临时宣传牌,书写宣传入侵生物的危害和清除措施。要尽快恢复工程建设中破坏的水生植被,恢复自然岸线,尽量减少外来物种可利用的生境,以防范和限制外来物种入侵。 | 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
运行期 | 1、强化水生植物管理,及时收割清理枯死植株,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影**质。 2、加强监测与预警工作是预防外来生物入侵的关键。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管理人员防范意识,增强公众参与和共同防范的能力。 |
声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1、高噪声设备和进出施工场地的临时道路尽量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避免在居民区附近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施,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2、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禁止夜间施工。高噪声施工期间,应告知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并将施工期限向沿线居民公告,在获得居民认可后再进行施工。 3、选用低噪声、技术成熟设备,施工机械安装消声减振措施。 4、施工期间护岸等施工区采用施工围挡降噪。 5、各施工点要根据施工期噪声监测计划对施工噪声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施工进度。 | 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限值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 1、在施工场地靠近居民区周边设立隔离围屏,将施工区与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隔离,减少施工废气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此外为进一步减少扬尘污染,沿防护围屏布设围挡喷淋系统,进一步降低扬尘的飘散。 2、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洒水频次为每天4~5次,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轮胎与路面接触而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车辆进出工地尽量减缓行驶车速;加强运输管理,坚持文明装卸,装卸完成后应及时清洗车厢;施工期间在物料及渣土运输车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施工区时冲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并检查装车质量,必要时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车斗,并保证运输途中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飞扬,减少运输扬尘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3、临时堆场应远离居民点布设,并置于该区域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做好堆场边坡防护,并尽快进行覆土绿化或复垦,有效抑制堆场的扬尘影响。 |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 1、建议实际施工中,对周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调查,尽量实现弃渣和建筑垃圾的**化综合利用。 2、加强施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设置分类垃圾箱,并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予以清运,不得随意丢弃。 | 合理 处置 |
环境事故防范措施 | 施工期 | 1、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车辆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 2、制定科学快速的运行调度方式,突发性污染事件发生后,可快速关闭附近河道水闸,截断事发区水域****联通。 3、制订施工期泄漏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应包括应急事故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设施及物质的配备、应急报警系统、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培训计划等内容;施工场所应张贴应急报警电话。 | 减少环境风险事故 |
其它环境保护措施 | 文物保护措施 |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履泰桥附近开展建设工程或者其他建设活动;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埋藏,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时上报文物行政部门处理,配合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 | 保护文物安全 |
5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水利规划要求,具有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对环境的影响既有有利的促进作用,也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工程施工期存在一定的污染因素,会对水、气、声及生态环境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是局部和暂时的。运行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加强环境管理和采取适当的措施后,可以基本控制污染和减少影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充分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确保满足环保措施“三同时”等要求。总之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工程的有利影响是主要的,不利影响是次要的、局部的,并可通过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减少,不存在制约工程建设的重大环境问题。工程建设符合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从环保角度来说,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6 公众查阅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期间,可向建设单位查阅环评文件,必要时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补充信息,联系方式见后。公示期限为2024年9月2日至9月14日。
7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 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8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9 环评审批单位、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文**大峃镇苔湖新区CE小区12幢二楼(206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9****8870 邮箱:****313065 @qq.com
环评单位:浙****设计院****公司 地址:**市上****巷66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195****0194 邮箱:****@qq.com
审批单位:****环境局**分局 地址:****服务中心二楼51号窗口
联系人:徐璟玮 电话:0577-****3586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