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早晚餐食品及原辅材料集中配送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山头镇大柏街**大街一号
成交金额:折扣率96%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食堂早晚餐食品及原辅材料集中配送采购项目 供货要求:1、按照“一日一供”的方式****学校供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每天学校供货不得少于一次。(除去周末、节假日) 2、****学校统一分配,中****学校的分配安排,如不同意,学校有权更换中标供应商。 3、送货时间:供应商按照“一日一供”****学校提供新鲜优质、价廉物美的荤蔬菜、禽蛋类等食材,调****学校实际使用情况不定期供货。****学校制订的菜谱供货,****学校根据学生数据实提供,原则上每天****学校。其余内容具体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执行。 供货期:190日历天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康泰鞋业三楼,联系方式:181****2125,邮箱****@qq.com。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山头镇山头村府前街22号
联系方式:尤主任 187****6811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康泰鞋业院内
联系方式:叶工 181****2125
项目联系人:叶工、尤主任
电 话:181****2125、187****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