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19]196号)文件精神,2024年7月,****中心开展了我市第三季度集中式供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现将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监测地点和水样数
**:共监测5份用户水龙头水样。具体采样地点为:**医院、****酒店、****中心、**二中****酒店。
乡镇:共监测25份用户水龙头水样,覆盖16个乡镇,乡镇覆盖率为100%。具体采样地点为:****营业厅、****菜馆、茶庄**山武术院、痘姆吴塘小灶、水吼瘦牛岭农家乐、****政府办公楼、****菜馆、****营业厅、****酒店、****营业厅、黄铺中学、****营业厅、****饭店、余井田乐村村部、余井滨河菜市、****理发店、****服务大厅、****超市、**中学、****营业厅、官庄村委会、****营业厅、****营业厅、****营业厅、**小殷酒楼。
二、检测指标和判定标准
检测指标:共39项。其中,水质常规指标37项: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砷、镉、铬、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消毒剂常规指标2项:游离氯、二氧化氯。
判定标准:检测指标中出现1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规定限值的,该份水样即判定为不达标。
三、检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水样5份,达标5份,水样达标率为100%。
乡镇:监测水样25份,达标25份,水样达标率为100%。
附件:**市2024年第三季度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