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闽宁镇镇区基础设施维护项目已****管理局以永** ****管理局关于永**闽宁镇镇区基础设施维护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 发2024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乡村**示 范点奖补资金399.8万元,剩余资金有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道路维修工程,1.莆西北街。铣刨并铺设机动车道路面 6978.3 m2, 拆除并修复路面2093.5 m2, 拆除并铺设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缘石等,安装玻璃纤维格 栅、施划标线、拆除并**树框110套、更换井盖等。2.福宁路。拆除人行道路面、路缘石 等,铺设人行道路面2170 m2、路缘石1075.2m, 拆除并**树框55套,更换井盖40套等。 (二)基础照明维护工程,更换路灯50盏,维修路灯232盏。(三)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 程,维修改造110国道东西两侧沿街破损路面(面包砖)3750 m2, 停车位划线1000个。
2.2建设地点:永**闽宁镇
2.3计划工期:61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 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 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2 12:00至2024-09-09 23:59(**时间,下同), 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 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26 09:00,投标人应在 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永**胜利东路6号 地 址: ****广场东街东侧规划路****中心2211室
邮 编: 750100 邮 编: 750004
联 系 人:朱晓峰 联 系 人: 胡滨 孙丽娜 徐文祥
电话: 139****2861 电 话: 186****1593/177****1665/178****9030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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