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文机关:****政府
发布日期:2024-09-02 15:47
生成日期:2024-08-29
发文字号:龙政综〔2024〕149号
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1地块等5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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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1地块等5个项目的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1地块
拟征地面积:2.6656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范围:根据《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1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龙自然资规〔2024〕20号)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材料,拟征收用地范围详见附件。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区港尾镇斗美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二类工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2地块
拟征地面积:2.6648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范围:根据《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2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龙自然资规〔2024〕21号)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材料,拟征收用地范围详见附件。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区港尾镇斗美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二类工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3地块
拟征地面积:2.6165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范围:根据《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3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龙自然资规〔2024〕22号)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材料,拟征收用地范围详见附件。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区港尾镇斗美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二类工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四)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4地块
拟征地面积:2.6429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范围:根据《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4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龙自然资规〔2024〕23号)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材料,拟征收用地范围详见附件。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区港尾镇斗美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二类工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五)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5地块
拟征地面积:2.6643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范围:根据《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5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龙自然资规〔2024〕24号)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材料,拟征收用地范围详见附件。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区港尾镇斗美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二类工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12日),由征****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组织签订协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附件:1.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1地块选址红线图
2.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2地块选址红线图
3.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3地块选址红线图
4.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4地块选址红线图
5.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5地块选址红线图
****政府
2024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1地块选址红线图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