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1、招标项目名称:****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2、招标代理编号:****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采购预算 |
1 | ****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1、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竣工完毕; 2、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执行。 4、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 ****590.97元 |
3.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3 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3.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8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9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 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
4.1请各单位从2024年 9 月 3 日起至2024年 9 月 9 日17时00分止(**时间),在****开标室(地址:**市**区**中路24号**庭院B栋1楼)。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5.1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9 月 13 日 9 时 00 分(**时间),地点为****开标室(地址:**市**区**中路24号**庭院B栋1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5.2首次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6.1本次邀请公告在《》http://www.****.cn/index.html 。
6.2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2投标人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招标人名称:****
地 址:**省**市**区鹤岭镇金侨村左家组101号
联 系 人:任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李 婕
电 话:0731-****5966
地 址:**市**区**中路24号**庭院B栋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