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衬衣智能生产线项目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拟建设衬衣智能生产线,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如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衬衣智能生产线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范围: ****衬衣智能生产线(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装、软硬件调试、培训等)
交付期限:衬衣智能线2024年12月底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省**市空**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到位
合同签订方式:由****与中标单位签订。
3.1 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
◆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3.2投标者必须具备投标产品的安装、调试以及售后服务能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1 发标时间:2024年9月 2 日。
4.2 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单位。
4.3 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访问地址:http://www.****.com/。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9:00
5.2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或者邮寄,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投标人不能按时递交标书的,视同放弃本次投标权利。
5.3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上进行在线报价(填写总价)。
5.4 投标文件接收地址: **省**市空**区****,李国勇138****3262
5.6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9:00
5.7 开标地点:**省**市空**区**** ,本项目需要现场述标10至15分钟,请各投标单位届时派人参会,同时提前准备述标材料。
5.8 评标时间: 2024年9月24日9:00
联系人: 李国勇
电 话:138****3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