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运鑫商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301MACH3MQ9XP | 建设单位法人:**龙 |
张家合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省****市**河镇联丰村烂滩五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610-B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建设地点: | **省****市 **省****市**河镇联丰村烂滩五组 |
经度:104.88619 纬度: 25.29153 | ****机关:**南****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14 |
州环核〔2023〕8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6-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12 | 运营单位名称:**** |
****2301MACH3MQ9X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公司 |
****2301MAAK39EG4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3MA6HR0G377 | 竣工时间:2024-04-01 |
2024-04-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01 |
2024-08-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储运煤炭2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储运煤炭20万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煤炭储运生产线:煤炭由****煤厂运至项目场内,然后将煤炭卸载入储煤仓库,卸车时开启洒水喷雾装置,减少粉尘的产生与排放;接到订单后,采用转载机将煤炭装入运输车内外运。临时破碎、配煤生产线:1)原煤入场、过磅及卸煤 原煤由自卸式卡车运输进入储煤区内,首先在厂区门口过磅,然后在储煤区内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自动卸车至指定地点,由铲车推平堆料。 2)煤场储存 来煤入场后,铲车推平,层层堆料。为了防止刮风起尘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储煤区采用全封闭式厂房储煤;同时,本项目储煤库内配备一套喷淋设施洒水抑尘系统,对储煤场内产尘点喷淋洒水。 3)临时破碎、配煤 根据用户需求,对较大的煤块进行破碎,然后将高硫与低硫、高热值煤与低热值煤,按一定的比例配制得到各种杂质含量都能满足燃烧和环保要求的混合煤。设定配煤比例根据煤质、库存和来煤、燃煤企业日用煤量及用户要求等情况确定临时配煤方案。 4)装煤、过磅 库内原煤装卸利用铲车将原煤装载到汽车上,在出口处冲洗轮胎后过磅,驶出库区。 | 实际建设情况:煤炭储运生产线:煤炭由****煤厂运至项目场内,然后将煤炭卸载入储煤仓库,卸车时开启洒水喷雾装置,减少粉尘的产生与排放;接到订单后,采用转载机将煤炭装入运输车内外运。 |
本项目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建设。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重大变化。该项目环评中为全封闭产房,实际建设为半封闭厂房,但厂房顶部均已布设喷淋洒水设施,且本次验收不含环评中临时配煤生产线,即本次验收不含破碎筛分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破碎、筛分 本项目破碎站每天工作时间为8h,原煤进入破碎站进行加工,此工序会产生大量颗粒物。本项目生产过程颗粒物产生量约为4.75t/a,在破碎、筛分过程中所排放的粒径在10μm以上的颗粒尘占40%(1.9t/a),这部分大颗粒物沉降速度较快,排出后很快落地,不会外逸出车间;颗粒物粒径在10μm以下的占60%,有可能会外逸出车间,其外逸量为2.85t/a。为防止颗粒物污染环境空气,本环评要求储煤区搭建为钢结构全封闭式厂房,破碎、筛选等加工工序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并在破碎机、振动筛等处安装高压喷雾除尘装置,颗粒物可减少90%以上,则生产过程颗粒物排放量约为0.285t/a。 (2)道路运输 在道路完全干燥的情况下,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保护中心****学院提出的经验公式计算。本项目原料和产品运输均采用汽车运输,其运输量约为30万t/a,车辆在厂区行驶约100m,均以10km/h行驶,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环评道路表面粉尘量以0.4kg/m2计,经计算,Q≈1.13kg/km﹒辆;保持厂内路面清洁是抑制运输扬尘的有效手段,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及时对厂区道路清扫,减少道路表面粉尘量,路面定时洒水。本项目厂区运输扬尘产生量为0.904t/a、排放量为0.181t/a。 (3)物料堆存粉尘 本项目原料和成品卸载、转载以及堆存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无组织颗粒物。本项目原料、产品均采用汽车运输,年装卸成品煤约为40万t/a,每辆车每次运输量按50t计,全年运输煤车辆次为8000辆次。本项目物料堆存粉尘产生量为156.56t/a,为防止颗粒物污染环境空气,本项目原煤、成品煤炭均堆放于全封闭式厂房内,同时在物料装卸过程中应从上到下,避免煤堆垮塌产生扬尘。铲车倒煤时,应降低装卸高度、并喷淋洒水,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附表2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计算,本项目物料堆场颗粒物最终排放量约为0.407t/a。 (4)产品装卸粉尘 产品装卸过程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装卸扬尘。装卸扬尘量采用装卸扬尘公式估算。本项目每年需要装卸产品6万t,每年共装卸3000次,则装卸扬尘约为0.72t/a,装卸时采取现有洒水车对产品洒水增加产品湿度,产品装卸时,铲车尽量降低铲斗与车厢高度减少装载粉尘的产生,降低产品装卸高度等措施后,则矿石产品装卸扬尘量可以大大减少(降尘率约为90%),则项目产品装卸过程粉尘排放量约为0.072t/a。 (5)皮带运输扬尘 煤炭在场地内均采用皮带运输机运输,环评要求:皮带运输机设在封闭的走廊内,在出口设置喷雾洒水装置,无粉尘逸散,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6)汽车尾气 项目进出车辆较多,会排放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SO2、THC,因为车辆在厂内行驶路程短,排放量较小,经大气稀释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 (7)恶臭气体 项目恶臭气体产生来源主要位于化粪池及垃圾桶。项目化粪池采用地埋式并加盖密封,基本无恶臭气体排放;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日产日清,并对垃圾桶进行定期清洗、消毒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生活废水 本项目职工共8人,均为附近居民,不在厂区食宿,由于本项目职工均不在厂区内吃住,经综合考虑,本项目职工用水量取《用水定额》(DB52/T725-2019)中农村生活居民用水量的50%,本项目采用90%的废水排水系数进行计算,则职工生活用水量为0.32m3/d(96m3/a),废水量为0.288m3/d(86.4m3/a),本项目拟建设20m3的化粪池。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委托当地村民清掏,在施用于耕地前需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 (2)生产废水 1)运输车辆冲洗废水 本项目原辅料及成品均采用车辆运输,则每天均需对运输车辆清洗1次,每辆每次用水量约0.5m3。根据年周转量20万吨,按50t/辆运载,每天的运输车次约为14辆,本项目车辆冲洗用水量为7m3/d(2100m3/a),废水量为6.3m3/d(1890m3/a)。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10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 2)储煤区抑尘洒水 经计算分析,厂区抑尘合计用水量为14.105m3/d(4231.44m3/a),此部分用水均被地面或产品吸收、自然蒸发,无废水产生。 3)破碎工序抑尘洒水 根据建设单位资料,煤炭年破碎量约为5万t/a,破碎公区抑尘洒水约2m3/d。此部分用水均被地面或产品吸收、自然蒸发,无废水产生。 (3)初期雨水 在厂区南侧位置较低处设置1个不小于50m3的雨水收集池,对厂区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回用于车辆清洗、储煤区、破碎工序抑尘洒水等用水工序,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由运输车辆、破碎机、装载机等,本项目综合噪声源强约为90.93dB(A)。 为使本项目噪声达标排放,以及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降低噪声: 1)设备采购选型时,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各种机电产品选用时,除考虑满足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外,选型还必须考虑产品具备良好的声学特性(高效低噪),****设备厂方提出限制噪声要求。对于噪声较高的设备应与厂方协商提供相配套的降噪措施。 2)对于振动大的设备(装载机发动机等部件),应配备减振装置,或使用阻尼材料,项目设备主要为冲击、摩擦、振动产生的噪声,根据《减振降噪阻尼材料及其应用》(张人德、赵钧良著)对阻尼材料在减振降噪效果的研究,阻尼材料的降噪效果在10-17dB(A)之间,环评计算时取噪声削减最低值10dB(A)。 3)要注意生产设备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本项目生产设备(破碎机、筛分机)设置全封闭车间进行破碎、破碎,且车间设置在厂区中部(远离西北侧、北侧、东北侧厂界),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020年),封闭的厂房的隔声效果在15-40dB(A)。为避免预测值偏低,环评计算时取值15dB(A)。 5)加强厂区的环境绿化工作,建议在厂区周围种植吸声降噪效果好的植物。 6)设置绿化带,尤其是靠近居民一侧(东北侧、北侧及西北侧),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7)因项目物料运输不可避免的需经过村庄,环评建议建设单位要求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8)厂界设置围墙。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并且通过距离衰减和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厂界外西北侧5m、北侧5m、东北侧5m处居民点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不会导致区域声环境质量恶化。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生活垃圾 本项目职工共8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人﹒d计,则本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1.2t/a,经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转运点,由当地环保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沉淀池煤泥 项目营运期过程中会在沉淀池中产生少量煤泥,沉淀过程中SS沉积在池体底部,形成煤泥,煤泥产生量以废水量的0.2‰计,项目生产废水量为1890m3/a,则沉淀池煤泥产生量为0.378t/a,定期清掏后掺入原煤中综合利用,场内不设煤泥贮存场所,不在厂内贮存,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矸石 项目破碎筛分后煤矸石产生量约为原煤量的10%,则项目煤矸石产生量为0.5万t/a,煤矸石经储煤区临时暂存,进行综合运用。 环评要求,在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应与其他单位签订矸石的购销或利用合同,对煤矸石进行综合利用,厂内不设矸石堆场,不在厂内贮存。 3)雨水收集池煤泥 项目运营过程中,如遇下雨会在雨水收集池中产生少量煤泥,沉淀过程中SS沉积在池体底部,形成煤泥,煤泥产生量以废水量的0.2‰计,项目最大初期雨水量为45.15m3/次,则雨水收集池煤泥产生量为9.03kg/次,定期清掏后掺入原煤中综合利用,场内不设煤泥贮存场所,不在厂内贮存,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3)废机油 项目设备需要维修及保养,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机油属HW08(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2t/a。设置危废暂存间(5m2)对废机油进行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1)道路运输 保持厂内路面清洁是抑制运输扬尘的有效手段,建设单位及时对厂区道路清扫,减少道路表面粉尘量,路面定时洒水,粉尘量可减少80%。 (2)物料堆存粉尘 本项目原煤、成品煤炭均堆放于半封闭式厂房内,同时在物料装卸过程中从上到下,避免煤堆垮塌产生扬尘。铲车倒煤时,降低装卸高度、并喷淋洒水。 (3)汽车尾气 车辆在厂内行驶路程短,排放量较小,经大气稀释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 (4)恶臭气体 化粪池采用地埋式并加盖密封,基本无恶臭气体排放;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日产日清,并对垃圾桶进行定期清洗、消毒处理。 2、废水 (1)生活污水 项目建设20m3的化粪池。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委托当地村民清掏施用于耕地。 (2)生产废水 1)运输车辆冲洗废水 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轮池(40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 2)储煤区抑尘洒水 储煤区抑尘用水均被地面或产品吸收、自然蒸发,无废水产生。 (3)初期雨水 在厂区南侧位置较低处设置1个不小于50m3的雨水收集池,对厂区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回用于车辆清洗、储煤区等用水工序,不外排。 3、噪声 设备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转运点,由当地环保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沉淀池煤泥 定期清掏后掺入原煤中综合利用,场内不设煤泥贮存场所,不在厂内贮存,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矸石 煤矸石经储煤区临时暂存,进行综合运用。 3)雨水收集池煤泥 定期清掏后掺入原煤中综合利用,场内不设煤泥贮存场所,不在厂内贮存,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3)废机油 设置危废暂存间(5m2)对废机油进行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
项目有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约50m3、2个沉淀池约60m3、1个洗轮池约40m3、1个收集池约20m3用于收集三十分钟后的雨水,雨水经过沉淀后外排、项目洗轮池容积为40m3。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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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初期雨水收集池 | 无 | 初期雨水收集池50m3 | 回用 | |
2 | 化粪池 | 无 | 化粪池20m3 | 用作农肥 | |
3 | 沉淀池 | 无 | 2个沉淀池约60m3 | 回用 | |
4 | 洗轮池 | 无 | 1个洗轮池约40m3 | 回用 | |
5 | 收集池 | 无 | 1个收集池约20m3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高压喷雾除尘装置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46-2006) | 高压喷雾除尘装置 | 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46-2006)表5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加装减震垫;选用低噪声设备;破碎机设置在封闭车间内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加装减震垫;选用低噪声设备;破碎机设置在封闭车间内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建设单位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采取有效防渗进行重点防渗措施。化粪池采用地下混凝土结构,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的施工要求,防水混凝土可通过调整配合比,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试配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0.2MPa,应采取减少开裂的技术措施,除应满足抗压、抗渗和抗裂要求外,尚应满足工程所处环境和工作条件的耐久性要求,且工程防水类别应符合市政地下工程丙类。另外要防止废水外排,采取防渗措施,建立和完善雨污分流措施,确保厂区实现完全雨污分流,废水全部收集,尤其要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从而最大限度减轻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 废机油产生量较少,产生的废机油全部收集至废油桶,存放于防渗托盘上。化粪池采用地下混凝土结构,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的施工要求,防水混凝土可通过调整配合比,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试配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0.2MPa,应采取减少开裂的技术措施,除应满足抗压、抗渗和抗裂要求外,尚应满足工程所处环境和工作条件的耐久性要求,且工程防水类别应符合市政地下工程丙类。另外要防止废水外排,采取防渗措施,建立和完善雨污分流措施,确保厂区实现完全雨污分流,废水全部收集,尤其要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从而最大限度减轻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危险废物暂存间 | 危险废物暂存间(5m2)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做好喷淋洒水装置的管理及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对于运输车辆,也要尽量走固定路线,将有害影响降低到最小范围。 | 做好喷淋洒水装置的管理及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对于运输车辆,也要尽量走固定路线,将有害影响降低到最小范围。 |
表7 风险设施
1 | ①危废储存间采取地面防渗,防渗系数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②废油装入废油桶,废油桶采取密封措施,制定废油暂存间的日常巡查制度,定期指派专人负责巡查; ③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且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有围堰,当废机油发生泄漏时,少量溢出时先进行溢流的围堵,避免污染面积扩散,用沙或泥土吸收溢出的液体,然后移至安全地区,以待日后处理。较大面积泄漏时,需使用围油栏对油污进行控制,防止扩散,并使用收油机、油拖网、吸油毡、浮式储油罐进行吸附、收集。 ④化粪池采用地下混凝土结构,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的施工要求,防水混凝土可通过调整配合比,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试配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0.2MPa,应采取减少开裂的技术措施,除应满足抗压、抗渗和抗裂要求外,尚应满足工程所处环境和工作条件的耐久性要求,且工程防水类别应符合市政地下工程丙类 | ①废机油产生量较少,危废暂存间采用防渗的托盘,当发生泄漏时可以保证不泄露至外环境。②废油装入废油桶,废油桶采取密封措施,制定废油暂存间的日常巡查制度,定期指派专人负责巡查;③化粪池采用地下混凝土结构,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的施工要求,防水混凝土可通过调整配合比,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试配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0.2MPa,应采取减少开裂的技术措施,除应满足抗压、抗渗和抗裂要求外,尚应满足工程所处环境和工作条件的耐久性要求,且工程防水类别应符合市政地下工程丙类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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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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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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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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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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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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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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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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