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项目(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管委会城乡建设局阶段性清单控制价编制项目(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许镇镇许镇街道步行街
成交折扣率:6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管委会城乡建设局阶段性清单控制价编制项目(一包) 服务范围:****管委会城乡建设局阶段性清单控制价编制项目(一包) 服务要求:参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编制费用满29万元止。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巧中 张平 陶建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中标价×1.2%,低于3000.00元的按300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4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8.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8.3、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峨**路与三峨路交叉口东南侧
联系方式:189****6730
名 称:****
地 址:**市**区新产****基地三期(南区)D座6、7、8层
联系方式:139****9980
项目联系人:程芳
电 话:139****9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