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发改审〔2024〕181号(关于龙溪镇向狮村乡村治理与乡村建设有效融合示范点创建项目建议的批复)
[索 引 号] 115********43747XE/2024-00148
[ 主题分类 ] 重大项目建设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委员会
[ 发字文号 ] ****
[ 标 题 ] ****(关于龙溪镇向狮村乡村治理与乡村建设有效融合示范点创建项目建议的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4-07-25
[ 发布日期 ] 2024-09-02
[ 有 效 性 ]
****(关于龙溪镇向狮村乡村治理与乡村建设有效融合示范点创建项目建议的批复)
****
****委员会
关于龙溪镇向狮村乡村治理与乡村建设有效
融合示范点创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龙溪镇向狮村乡村治理与乡村建设有效融合示范点创建项目建议书的函》(龙溪府函〔2024〕48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根****事务中心《关于**县龙溪镇向狮村乡村治理与乡村建设有效融合示范点创建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函》(**支援函〔2024〕16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溪镇向狮村乡村治理与乡村建设有效融合示范点创建项目
二、项目性质:**
三、项目法人:****
四、建设地址:**县龙溪镇向狮村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人居环境改造外墙漆3000㎡;微田园建设堡坎85m3、步道130m、栏杆670m、花池160m;建设800****广场;****基地室内文化建设500平米,并完善其他附属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4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市对口支援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严格落实耕地、林地管理等相关要求,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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