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P2024—1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委托****以拍卖方式出让**市P2024—1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具体情况和相关要求
(一)土地位置:****社区,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见附图。
(二)土地面积:21563平方米。
(三)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
(四)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2.65,10%<建筑密度<46%,绿地率≥12%。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关于下达**市P2024—17号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晋自然资规〔2024〕107号),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六)地块教育配套按照《****教育局关于**市P2024—17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意见的复函》(晋教函〔2024〕85号)执行。
(七)地块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按照《****民政局关于**市P2024—17****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函》(晋政民函〔2024〕83号)执行。
(八)起叫价:8250万元。
(九)增价幅度:50万元的整数倍。
(十)其他相关要求:
1.******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2.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由土地竞得人绝对控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市设立的除外)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市交纳。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公司与****、**鑫阳****公司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合同补充条款和《**市P2024—17号地块商品房代购协议》的变更协议。
3.该用地需代购用于安置的商品房建筑物面积、位置、代购价格及其他****储备中心、****政府****办事处、**鑫阳****公司共同拟定《**市P2024—17号地块出让说明》(晋土储〔2024〕74号)和《**市P2024—17号地块商品房代购协议》的范本条款执行。《**市P2024—17号地块出让说明》和届时由竞得人****签订的《**市P2024—17号地块商品房代购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该用地项目建设期限为476日历天,从**鑫阳****公司向土地竞得人移交本项目地质勘察报告和施工图纸质文件之日起算,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工程竣工验收****机关落款的备案时间为准)截止。
5.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全额付清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局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6.根据《****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要求,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应达到项目总建筑面积的40%以上。
7.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1〕57号)和《****政府关于印发**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意见(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号)要求,该用地建设单体质量要求须达到**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查****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等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成交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认定竞得人缴交的****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拍卖活动的地块竞买保证金为1650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7时(须到账)。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三、拍卖出让的相关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17时。
(二)报名地点:******局****管理科。
(三)拍卖时间:2024年9月20日16时。
(四)拍卖地点:****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室(**市**街道崇德路267****广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3日8时至2024年9月19日17****管理科或****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报名和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24年9月19日17时前,法人竞买的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竞买的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用外汇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须征得我局同意后,以****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进行折算。
(二)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17时,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联系。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有关事宜,可直接与我局或****联系。
八、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
联系人:翁先生
咨询电话:0595—****5625
地址:**市**街道迎宾路27号
****
联系人:黄先生
咨询电话:139****1383,139****5867
地址:******花园星域1号楼3105室
****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