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花园大道9号
中标金额:肆拾万元整(小写:4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中心**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服务范围:本次****中心**范围,总面积92.07平方公里(范围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范围一致),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并结合上级部门要求,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评估报告。 服务要求:规划成果应与采购文件要求的规划原则、内容及深度要求相对应,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文本、规划图件、附件三部分。规划文本应明确包含要求的重点内容,内容须完整翔实。规划图件用图像表达现状和规划设计内容,清晰直观,内容丰富,与规划文本具有效用。附件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专项研究成果报告、其它重要相关基础资料汇编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并在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批复。 服务标准: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依据,结合《**县城镇污水专项规划》《**县排水(雨水)防涝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等,分析**县建设海绵城市的自然、空间、环境条件,明确建设目标和建设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文淑、储金定、张以俊、尚琳、黄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3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县**山路,联系电话:0564-****058。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设局
地 址:**省**市**县梅山**环北路桂花苑南门S-1栋、**县新**江环北路
联系方式:0564-****308、0564-****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经济开发区****园区****广场4号楼8层
联系方式:0564-****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 话:0564-****16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