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雪亮工程”一期继续运维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雪亮工程”一期继续运维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阡陌路555号1幢B楼19层
成交金额:****000.00元
评审报价:****000.00元
评审总得分:66.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雪亮工程”一期继续运维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县“雪亮工程”一期继续运维项目(二次),系对“**县雪亮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继续提供运维服务。本项目本着“科学性、先进性、可靠性、成熟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原则,按照“可视、可测、可控、可管”和“全时可用”要求,对“**县雪亮工程一期建设项目”所有软件、硬件、网络(含光纤租赁)、供电等进行运维,确保整套系统正常可靠运行。详见采购需求、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区现行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视服务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决定是否顺延(至多顺延2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服务内容、合同价款不变。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区现行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戴子龙(组长)、袁师龙、刘卫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23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郎步街道******社2楼,联系电话:150****2246。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中心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0563-****953 地址:****财政局209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钟桥河路5号
联系方式:蒋华聪 0563-****821-3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郎步街道******社2楼
联系方式:翟工 150****2246 ****@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华聪
电 话:0563-****821-3356
十、附件
1.下载**县“雪亮工程”一期继续运维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时间:2024年9月2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