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别克牌汽车一辆(鄂A56W06)处置 |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价格(万元) | 2.29 | ||
挂牌公告期 | 2024-09-02 至 2024-09-13 | ||
所属地区 | **省--**市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意向受让方在项目挂牌期间,可到****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并到标的现场对车况进行查看了解。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标的不得分拆受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仔细阅读并认同《产权交易合同》《资产评估报告》(鄂永资评报字[2024]第WH0092号)的全部内容。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其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须对车辆情况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受让成功后不得以车辆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故障、变速箱故障、底盘故障、仪表盘故障、轮胎故障、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等)为由要求退款或退车,不得因受让车辆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其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的不足部分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同意****在收到成交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支付给转让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所支付的成交价款。 4.标的资产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过户费由受让方承担。标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存在的交通违章、ETC欠费、年审欠费和交强险欠费,由转让方负责处理;若ETC存在余额,ETC余额归转让方所有;若车辆在过户前需要维修,维修工作和维修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标的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如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过户,其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5.车辆办理过户交接手续时,实际车况及行驶公里数如与评估报告或《车辆清单》中的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
保证金金额 | 8000元 |
保证金支付 | 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账户户名:****有限公司;账号:127********0403;开户行:招商银行**支行。 |
保证金约定 |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应向****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有权取消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支付的全部交易费用后,余额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转让方和****的经济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转让方和****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公告期满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资格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约定将交易价款交至****指定账户的。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若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产生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的自由报价期为30分钟,限时报价期为60秒/周期,加价幅度为100元。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信息 | 本标的为**长江****公司拥有的1台车辆资产,具体详见《车辆清单》。 | ||||
《产权交易合同》 | 《车辆清单》 | 《报名所需材料》 | |||
联系人 | 华中文交所 吴经理 |
联系电话 | 027-****2339,134****75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