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出入口工程项目沥青混合料材料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海高速**出入口工程项目沥青混合料材料采购人为****,采购项目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支付的工程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沥青混合料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互通:新增****工业园区附近,与沈海高速公路主线交叉桩号为K2387+570,采用喇叭型互通方案,互通区主线长约1.24公里,设置5****收费站一座。匝道总长约2.4公里,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其中双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16.5米,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9.0米。
连接线:连接线与普通县道X584线相接,长度约0.91公里﹐按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双向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米。计划工期 60天 。
项目的建设地点:**省 ** 市。
2.2采购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改性沥青混凝土 | SMA-13 | 吨 | 4181.76 | **省**市**县**互通 | |
2 | 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 AC-20C | 吨 | 5395.27 | ||
3 | 密级配沥青稳定碎石 | ATB-25 | 吨 | 10860.25 |
注:上表数量为暂定的数量,实际数量以现场需求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其注册资金≥1000万元。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家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
(2)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9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时间内已完成的单项合同不少于600万元的高速公路**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路面施工沥青混合料的供应合同。
(3)信誉良好,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2项中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与本采购产品相应的供货能力。供应商或供应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在施工现场100公里范围内应具有沥青混合料拌和楼,至少配备一套3000型及以上且机龄在10年以内的沥青混合料拌合楼。
(5)具有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能力,如运输、调试、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6)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可以随时安排寄送样品至项目,样品及寄送样品产生的物流费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2 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采购。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参与同一标段采购,否则其响应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供应商,请于2024年 9 月 3 日至2024年 9 月 9 日(**时间,下同),登录******公司网站(http://www.****.com/)招标采购-物资采购版块 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将响应文件以密封方式递交至**省**市****收费站****经营部。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审价法评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公司网站(http://www.****.com/)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市****收费站四楼
邮 编:363005
联 系 人: 卓昕旖
电 话: 188****0517
传 真:
电子邮箱:****@qq.com
2024年 9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