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公司220kV****泵厂至安河桥大街与马连洼西路交叉口单衬电力隧道改造等3个项目土建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电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并委托****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应列明合同包个数、采购范围、建设地点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8)其他。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5日(**时间,下同),到****301室(**市**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楼A座301室)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税务登记证(如有)、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报名人不是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注:提供新版营业执照的(含二维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不再重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4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315会议室(**市**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楼A座3层315会议室)。
5.2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9时30分。
5.3开标地点:****315会议室(**市**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楼A座3层315会议室)。
5.4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西**前门西大街41号
联系人:姬序
电话:010-****420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楼A座
联系人:朱瑞华
电话:010-****4161-8257
电子邮箱:****@pgecc.com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