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122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管理室
邮 编:01604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危废库项目 | 五****电站、黄****电站现有厂区内 | **** | ******公司 | (1****电站厂区东南侧原有车棚空地改建1座占地面积33.39m2的危废库,用于暂存********电站生产中产生的废机油、含油废物(废油泥)及废油桶。 (2****电站厂区西北侧改建1座占地面积9.9m2的危废库用于暂存********电站生产中产生的废机油、含油废物(废油泥)及废油桶。 | 废气 该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桶挥发的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 (二)噪声 该项目设备中照明设施、监控设施,不产生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运输噪声为非持续性噪声,噪声值约为80dB(A),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固体废物 该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废转移过程产生少量的含油废抹布和含油废手套以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和含油废手套由环卫部门统一上门回收,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产生量较小,产生后由有资质的厂家上门回收更换。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