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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名称:****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40,000.00
(四)采购需求:
1 | 人员要求:﹒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日止 | 定点采购法律顾问服务:需求专职律师1人 | 1 | 40,000 | 1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02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服务内容:(一)受甲方委托,对政府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法律风险评估; (二)受甲方委托,对政府 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受甲方委托,对政府重大经济项目建设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 询或出具法律论证意见; (四)受甲方委托,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五)受 甲方委托,对甲方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或行政诉讼被告的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或处理建议(六)1、免费代 理甲方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和涉及甲方的行政诉讼案件。2.日常业务指导。根据甲方需要,到甲方办公并开展法律业务指 导和法律业务培训。以上服务内容由乙方指派姚兜赏律师或法律助理负责。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联系方式:郑开儒 0662-****123
采购单位:****
2024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