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房屋安全鉴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 11: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0
最高限价(元):****1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县地震重点危险区城镇住宅抗震安全排查整治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自治区推送的全县11034栋、总面积210.29万㎡的城镇住宅进行排查评估,对1991年及以前建设的388栋、总面积4.19万㎡的城镇住宅进行抗震鉴定。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及《自治区城镇住宅抗震体检技术要点(暂行)》、(2024 年版)《自治区房屋建筑安全与抗震性能鉴定工作指南》(2024年版)的要求开展工作、出具成果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体检报告、结构安全与抗震性能鉴定报告、适修性或改造可行性分析评估意见等),并通过自治区城乡房屋安全综合管理系统填报、确认、审(复)核、审定建筑排查评估信息及自治区城乡房屋安全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房屋鉴定工作。
备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 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 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③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联合体)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专项资质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 11:00(**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 11:00(**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家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cn/)或下载“**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CA服务热线0991-****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政府采购网(https://www.****.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伊犁州特****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52****64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国际写字楼11楼
联系方式:152****0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喜梅
电 话:152****0856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