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群众文化学会拟对精彩群艺﹒分享传播”系列活动——“群英风采”微视频拍摄与制作项目进行采购公告
**省群众文化学会拟对精彩群艺﹒分享传播”系列活动——“群英风采”微视频拍摄与制作项目进行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09月02日
**省群众文化学会拟对精彩群艺﹒分享传播”系列活动——“群英风采”微视频拍摄与制作项目进行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精彩群艺﹒分享传播”系列活动——“群英风采”微视频拍摄与制作
二、项目预算:拾肆万捌仟元整(¥148000.00)
三、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四、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9月2日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14:00
七、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省**市**区羊皮巷24-1号****六楼。
八、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9月9日下午15:30
**市**区**南路89号**文化大厦4楼会议室
九、联系人:刘涛,电话:025-****9221
十、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一、项目名称:“精彩群艺﹒分享传播”系列活动——“群英风采”微视频拍摄与制作
二、项目预算:拾肆万捌仟元整(¥148000.00)
三、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四、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9月2日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14:00
七、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省**市**区羊皮巷24-1号****六楼。
八、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9月9日下午15:30
**市**区**南路89号**文化大厦4楼会议室
九、联系人:刘涛,电话:025-****9221
十、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pub/qm/p/file/240902/171436_116.docx ****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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