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4〕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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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报来《关于报送的立项申请》(惠自然资发〔2024〕110号)及其附件收悉。****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区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
**市**区,电厂灰坝,高速公路麻黄沟段,柳条沟,****开发区,沉陷区6、7号坑,沉陷区西侧,正谊路,西线大道,****园区,110国道任家庄段,黄河滩**段。
三、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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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区面积9382.7亩,建设内容包括补植苗木、修枝抚育、除草及剩余物清理等内容。
(一)补植苗木:补植苗木113225株,其中:国槐8998株,丝棉木5517株,山桃2458株,山杏1892株,蒙古扁桃54291株,樟子松2606株,沙冬青6531株,**杨1401株,刺槐3629株,香花槐1985株,垂柳31株,旱柳953株,火炬770株(D≥4cm),鲁柽一号882株,**1012株,金叶榆827株,紫叶李527株,美人梅103株,丁香568株,连翘3590株,桧柏188株,紫穗槐1140株,红柳13326株。
(二)修枝抚育:修枝133109株,抚育面积9382.7亩。
(三)除草:对作业区林地进行全面除草9382.7亩。
(四)剩余物清理:对作业区内修枝、除草及垃圾等剩余物清理9382.7亩。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补植苗木、修枝抚育、除草及剩余物清理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期:2024年9月—2024年11月
养护期:2024年12月—2025年12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630.97万元,工程费601.9万元,其他费29.07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自治区造林补助资金。
八、有关要求
****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 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四)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市****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区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审定概算表
2.《****市****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区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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