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方城县2023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索 引 号 | ****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年09月02日 |
标 题 | **** ****政府关于**县2023年度 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宛政土〔2024〕232号 | 发布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 |
**** ****政府关于**县2023年度 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政府:
省政府豫政土〔2024〕544号文件批复,同意你县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4.8937公顷(其中:耕地3.9043公顷)、未利用地0.0479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2379公顷,共计5.1795公顷(其中:耕地3.9043公顷),作为**县2023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
你县要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3.9043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你县要依据批复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实施供地。
****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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