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次声传感器校准系统
统一信息编码:****
专业领域:探测与识别,其他
一、项目名称:便携式次声传感器校准系统
二、项目编号:(可空)
三、采购内容:采购便携式次声传感器校准系统一套,包括标准次声源(含转接配件)、低频功率放大器、衰减器、数据采集器系统和校准软件各一套,具备对甲方次声传感器进行灵敏度自动校准的能力。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事业单位****银行****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以询价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以询价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若供应商非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需提供所售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质。提供二次(及以上)授权的,需提供上一级(及以上)全部授权资质,保证授权链路完整;
(8)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材料(合同、产品应用证明、相关产品设计成功案例等),业绩材料涉及****部队单位的,****部队单位名称、地址、人员等敏感信息。提供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品牌及产品应答,需提供国产品牌及产品应答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10)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11)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12)提供不在军队装****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13)提供非联合体应答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14)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五、拟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研究院
六、申请理由:
本项目第一次询价公告于2024年6月26日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至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17时00分(**时间),只有**声****公司、****研究院两家购买询价文件,第一次采购失败。 本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于2024年7月18日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至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7时00分(**时间),****研究院一家购买询价文件,第二次采购失败。本项目第三次询价公告于2024年8月6日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至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17时00分(**时间),****研究院一家购买询价文件,第三次采购失败。综上,项目组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研究院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候选供方。
七、公示期限: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递交的异议函及其他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二)具体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异议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四)联系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及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9.1.项目组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9-****6462
9.2.监督投诉电话:029-****5166
地址:**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