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海绵城市配套建材生产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48277U | 建设单位法人:钟金兰 |
江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省**市****镇**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技改海绵城市配套建材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 **村 |
经度:117.****29679 纬度: 30.****4108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17 |
铜环郊审〔202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48277U001X |
2024-05-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5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48277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817893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8P8N9Q06 | 竣工时间:2024-05-05 |
2024-06-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06 |
2024-08-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大小排水管50000米,各种透水砖1亿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大小排水管50000米,各种透水砖1亿块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透水砖生产工艺:水、水泥、石粉和黄沙-计量配料-搅拌机-皮带输送-成型压制-室内养护-室外养护-成品; 涵管生产工艺:水、水泥、石子和黄沙-计量配料-搅拌机-模具组装-悬辊成型-养护-脱模堆码-检验-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透水砖生产工艺:水、水泥、石粉和黄沙-计量配料-搅拌机-皮带输送-成型压制-室内养护-室外养护-成品; 涵管生产工艺:水、水泥、石子和黄沙-计量配料-搅拌机-模具组装-悬辊成型-养护-脱模堆码-检验-成品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确保废气收集及处理效率,场地硬化,做好地面保洁、洒水工作,减少无组织排放。严格物料运输、存储、装卸过程管理;原料库封闭并设置喷淋装置,杜绝露天堆放;生产车间封闭;上料口安装喷淋设施。1#车间2个水泥筒仓呼吸粉尘公用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2、3#车间水泥简仓呼吸粉尘分别由各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相关标准限值及控制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重复利用”原则,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生产车间、道路洒水;车辆冲洗废水等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选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绿化降噪、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加强噪声控制及跟踪监测等措施,避免噪音扰民。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堆场封闭并设置喷淋装置,上料口安装喷淋设施。生产车间全封闭; 本项目1个60t水泥筒仓和1个40t水泥筒仓共用1台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水泥筒仓(40t)呼吸口粉尘通过1台袋式除尘器经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1#水泥筒仓(40t)呼吸口粉尘通过1台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原料堆场三面封闭,堆场地面硬化,降低装卸高度,堆场内安装喷淋装置,区内道路硬化,项目出入口设冲洗平台;石粉运输车辆采用篷布全覆盖密闭运输,水泥浆采用罐车运输。厂区内车辆限速行驶等;生活污水排入早厕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收集的初期用水用于车间、道路洒水。养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养护工段,不外排;通过采取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措施,规范设置一般固废库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沉淀池沉渣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等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根据项目不同区域的使用功能,分区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减少项目实施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厂内现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按环评要求存放处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公司已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预警体系,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已于2024年6月1****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备案表,备案编号:340711-2024-015-L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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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初期雨水池、沉淀池和隔油沉淀池 | 不外排 | 生活污水排入早厕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收集的初期用水用于车间、道路洒水。养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养护工段,不外排 | 不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3套袋式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DB34/3576-2020) | 原料堆场封闭并设置喷淋装置,上料口安装喷淋设施。生产车间全封闭; 本项目1个60t水泥筒仓和1个40t水泥筒仓共用1台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水泥筒仓(40t)呼吸口粉尘通过1台袋式除尘器经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1#水泥筒仓(40t)呼吸口粉尘通过1台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原料堆场三面封闭,堆场地面硬化,降低装卸高度,堆场内安装喷淋装置,区内道路硬化,项目出入口设冲洗平台;石粉运输车辆采用篷布全覆盖密闭运输,水泥浆采用罐车运输。厂区内车辆限速行驶等 | 根据验收监测表明,本次验收监测期间,1#生产车间水泥筒仓呼吸粉尘排气简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1.95×10-2kg/h,排放浓度1.4mg/m3;2#生产车间水泥筒仓呼吸粉尘排气简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3.57×10-2kg/h,排放浓度4.6mg/m3;3#生产车间水泥筒仓呼吸粉尘排气简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未检出;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通过采取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通过采取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 |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最大监测结果为56.2dB(A)。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措施,规范设置一般固废库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沉淀池沉渣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等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本项目沉淀池沉渣由厂内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除尘灰由厂内集中收集后回用;废润滑油、废油渣和废油桶暂存在危废库内,定期交由****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根据项目不同区域的使用功能,分区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减少项目实施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公司已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预警体系,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已于2024年6月1****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备案表,备案编号:340711-2024-015-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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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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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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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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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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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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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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