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品冠电动三轮车配件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01845X8 | 建设单位法人:刘吉藏 |
刘吉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镇南张村**街与**路交叉口**5米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2-C3392-有色金属铸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镇南张村**街与**路交叉口**5米 |
经度:116.****28056 纬度: 38.****30833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9 |
任审批环表〔2024〕0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20 |
6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01845X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1********01845X8 | 验收监测单位:**市弘锦****公司 |
****0982MA7ANHGY05 | 竣工时间:2024-03-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02dCf0i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技术改造后制动器产量不变,为10万套/年,增加3万套/年电机壳产品,泥瓦产能相应减少3万套/年,厂内总体产能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技术改造后制动器产量不变,为10万套/年,增加3万套/年电机壳产品,泥瓦产能相应减少3万套/年,厂内总体产能不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熔炼 项目原材料按照要求采购后,使用熔化炉进行熔炼,熔炼时间为1小时,熔炼温度控制在630℃~670℃,熔化炉使用电能。金属熔炼原材料为铝合金锭,为新料,熔炼过程不使用添加剂。 (2)压铸 铝液转移至压铸机进料通道内,铝液在压力作用下压射进模具中,同时使用循环水在模具外壁对铸件进行降温,铝液进而冷却凝固形成铸件,之后开模取出铸件。在每次压入铝液之前,向模具内喷入脱模剂,模具内壁的脱模剂在此铝水进入模具后,由于温度作用全部蒸发。该工序使用两种模具进行压铸,一种为电机壳生产模具,另一种为制动器生产模具,模具不同,压铸出的产品便不同。 (3)钻孔 经压铸后的半成品送至钻床等设备内,根据客户要求尺寸进行开孔。 (4)车床加工 制动器半成品经钻孔后的半成品送至车床,按照客户要求进行进一步加工。电机壳无车床加工工序。 (5)抛丸 利用抛丸机对半成品表面进行抛丸处理,以去除表面氧化层,增加表面附着力。 (6)手工组装 经抛丸后的制动器产品进入组装线进行人工组装,电机壳不涉及组装工序。 (5)检验 人工组装后的产品进行人工检验,合格的产品即为成品,不合格品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1)熔炼 项目原材料按照要求采购后,使用熔化炉进行熔炼,熔炼时间为1小时,熔炼温度控制在630℃~670℃,熔化炉使用电能。金属熔炼原材料为铝合金锭,为新料,熔炼过程不使用添加剂。 (2)压铸 铝液转移至压铸机进料通道内,铝液在压力作用下压射进模具中,同时使用循环水在模具外壁对铸件进行降温,铝液进而冷却凝固形成铸件,之后开模取出铸件。在每次压入铝液之前,向模具内喷入脱模剂,模具内壁的脱模剂在此铝水进入模具后,由于温度作用全部蒸发。该工序使用两种模具进行压铸,一种为电机壳生产模具,另一种为制动器生产模具,模具不同,压铸出的产品便不同。 (3)钻孔 经压铸后的半成品送至钻床等设备内,根据客户要求尺寸进行开孔。 (4)车床加工 制动器半成品经钻孔后的半成品送至车床,按照客户要求进行进一步加工。电机壳无车床加工工序。 (5)抛丸 利用抛丸机对半成品表面进行抛丸处理,以去除表面氧化层,增加表面附着力。 (6)手工组装 经抛丸后的制动器产品进入组装线进行人工组装,电机壳不涉及组装工序。 (5)检验 人工组装后的产品进行人工检验,合格的产品即为成品,不合格品外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4.1.1 废水 项目不产生废水,全厂冷却水循环使用,切削液配置用水作为切削液,切削液作为危废处理,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厂区设生活盥洗污水管道及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4.1.2 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废气主要为压铸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熔炼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压铸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进入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P1排放;熔炼、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进入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P2排放。 4.1.3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4.1.4 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熔炼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铝渣,压铸工序产生的废脱模剂桶,钻孔、车床加工工序产生的废下脚料、不合格品、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抛丸工序产生的废钢丸,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 废包装材料、废下脚料、废钢丸、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铝渣、废脱模剂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除尘灰(铝灰)、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4.1.1 废水 项目不产生废水,全厂冷却水循环使用,切削液配置用水作为切削液,切削液作为危废处理,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厂区设生活盥洗污水管道及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4.1.2 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废气主要为压铸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熔炼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压铸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进入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P1排放;熔炼、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进入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P2排放。 4.1.3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4.1.4 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熔炼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铝渣,压铸工序产生的废脱模剂桶,钻孔、车床加工工序产生的废下脚料、不合格品、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抛丸工序产生的废钢丸,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 废包装材料、废下脚料、废钢丸、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铝渣、废脱模剂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除尘灰(铝灰)、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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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256 | 0.96 | 0 | 0 | 0.026 | 0.026 | / |
0 | 0.0218 | 1.92 | 0 | 0 | 0.022 | 0.02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防渗旱厕 | / | 项目不产生废水,全厂冷却水循环使用,切削液配置用水作为切削液,切削液作为危废处理,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厂区设生活盥洗污水管道及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压铸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进入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P1排放 | 经检测,压铸工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出口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2.8mg/m3,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80mg/m3) | |
2 | 布袋除尘器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及《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030802-2-2017)表1要求 | 熔炼、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进入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P2排放。 | 熔炼、抛丸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6.7mg/m3,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及《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030802-2-2017)表1要求(即颗粒物≤2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 经检测,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废包装材料、废下脚料、废钢丸、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铝渣、废脱模剂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除尘灰(铝灰)、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 废包装材料、废下脚料、废钢丸、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铝渣、废脱模剂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除尘灰(铝灰)、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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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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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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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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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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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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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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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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