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竞采文件 | ¥821,499.28 | 1(项) | ¥821,499.28 |
详见竞采文件。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0个日历天完成项目工程内容并通过验收。
(一)本工程采用清单计价。供应商报价应根据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填报综合单价及总价。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且供应商的报价已包含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如有)中所有工作内容。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二)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以采购文件、合同条件、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等有关规定及配套文件和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等)、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三)成交供应商使用主要材料前,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本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采购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
(一)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工程进度的二分之一,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工程完工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7%;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
(二)如因财政预算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采购人无法按时支付,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解决。
(三)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起)为防水部分5年,其余部分为2年。采购人在缺陷责任期满1年后,不存在质量问题的条件下,退还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四)本项目首先保证农民工工资不拖欠,供应商必须及时支付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如有投诉材料费、人工费未结清的情况,采购单位将暂停余款支付,并有权动用成交供应商一切费用解决属实的投诉纠纷。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