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兽医实验室升级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4-08-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次采购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2024年9月11日上午9:00。
(二)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三、投标报价编制要求更正为:
1.投标单位根据采购文件设计要求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图纸、效果图等;并根据投标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编制完整的投标报价,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预算价。
2.投标报价的编制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一般计税方法、消耗量水平、人工工资单价(执行苏建函价[2024]83号文件、有关费用标准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的计价表、2014年《**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和计价办法执行。
2.1材料价格按2024年第8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指导价执行,再缺项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措施项目费用考虑工程所在地常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计取。
2.2临时设施费:装饰工程费率按 0.3%;
2.3不可竞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装饰工程基本费率暂按 1.7%;装饰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率暂按 0.22%;安装工程基本费率暂按 1.5%;安装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率暂按 0.21%;修缮工程基本费率暂按 1.5%;修缮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率暂按 0.21%;
规费:环境保护税暂不计;
社会保险费: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按 2.4%;修缮工程按3.8%;
住房公积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按 0.42%;修缮工程按0.67%;
税金:费率按9%计。
3.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除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外结算时不作调整。如因设计变更或招标人要求变动引起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须调整时按相关规定执行。
4.本项目审计结算价(不含由于非中标人的原因增加施工成本的费用)不得超过本项目中标价,若最终审计结算价(不含由于非中标人的原因增加施工成本的费用)高于中标价则按中标价结算;若最终审计结算价(不含由于非中标人的原因增加施工成本的费用)低于中标价则按审计结算价(不含由于非中标人的原因增加施工成本的费用)结算。
更正日期:2024-09-02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更正调整内容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其他事项仍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已按规定发布更正公告,如投标人未能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东路124号
联系人:张柳柳
联系电话:180****2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商务楼A8栋310室
联系人:孙侠
联系电话:134****2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侠
电话:134****2158
无
****兽医实验室升级改造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