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程锦鞋材有限公司(扩建)
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202****0452 |
项目名称 | ****(扩建) |
建设地点 | **市厚街镇陈屋村旗鼓西街14号A栋1楼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兴华****公司 |
项目概况 | ****于2018年9月委托****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1月5****环境保护局审批,报告表编号为:****。同意****在**市厚街镇陈屋村旗鼓西街14号A栋1楼建设,总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年加工生产EVA片材300吨,主要的设备为切割机1台、剖片机2台、空压机1台。 ****于2019年03月26日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为:东环建〔2019〕4135号。 ****于2020年03月23日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为:914********0024492001Z。 由于市场需求变化,需要增加鞋垫的加工生产,故申请扩建环保手续,扩建内容如下: (1)增加投资50万元。 (2)增加生产鞋垫20t/a。 (3)增加生产车间200。 (4)增加相应的生产设备。 项目扩建后,总投资70万元,总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年加工生产EVA片材360吨、鞋垫20吨,主要设备为灌注机1台、裁切机1台、切割机1台、剖片机2台、空压机1台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灌注成型工序设置于密闭车间内,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 固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公司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4-09-02 |
联系人 | ****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1131 |
通讯地址 |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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