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无纺布包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03 10:00:00,更正为:2024-09-18 11: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03 10:00:00,更正为:2024-09-18 11:30:00。
(1)招标文件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技术要求中5.中药煎药过滤袋:“★5.6脱色试验结果为阴性(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5.7出具重金属mg/kg≦1(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5.8急性全身毒性、体外细胞毒性检测结果均无反应(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现更正为:“▲5.6脱色试验结果为阴性(签订合同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5.7出具重金属mg/kg≦1(签订合同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急性全身毒性试验采用GB/T16886.11标准验证产品无毒性,体外细胞毒性试验采用GB/T16886.5标准验证产品无毒性(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招标文件 第六章 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原为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30% |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1-有效投标下浮率)最低的为基准下浮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下浮率/(1-有效投标下浮率)×30 |
2 | 技术响应34% | 34分 | 供应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34分,每有一项非核心技术参数(共计10条)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0.6分,最多扣6分;每有一项标注▲的核心技术参数(共计14条)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2分,最多扣28分。 注:带“▲”技术参数须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已备注提供指定证明材料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未指定证明材料的可提供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或公开宣传的彩页或厂家技术白皮书等资料证明佐证。 |
3 | 项目实施方案 18% | 18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含:①备货措施,提供详细备货方案;②运输方案,提供详细运输方案;③管理制度方案,提供管理制度;④人员配置方案,提供详细的人员配置方案及架构图;⑤项目供货质量保证方案,方案中包含完善的进货及出库质量验收方案;⑥进度安排方案,提供完善可行的供货进度方案;⑦安全保障措施,提供针对人身、财产安全的保障措施;⑧故障响应措施,提供针对货物出现相关问题的应对响应措施。⑨提供保证服务满意度、提升服务满意度的方案。供应商完全提供以上9项方案得18分;缺一项扣2分,每项中有一处缺陷或错漏内容的扣1分(缺陷或错漏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4 | 业绩 18% | 18分 | 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每有一个同类业绩得3分,最高得18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公告截图或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加盖供应商鲜章。) |
现更正为: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30% |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1-有效投标下浮率)最低的为基准下浮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下浮率/(1-有效投标下浮率)×30 |
2 | 技术响应40% | 40分 | 供应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40分,每有一项非核心技术参数(共计10条)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0.6分,最多扣6分;每有一项标注▲的核心技术参数(共计17条)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2分,最多扣34分。 注:带“▲”技术参数须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已备注提供指定证明材料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未指定证明材料的可提供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或公开宣传的彩页或厂家技术白皮书等资料证明佐证。 |
3 | 项目实施方案 12% | 12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含:①备货措施,提供详细备货方案;②运输方案,提供详细运输方案;③管理制度方案,提供管理制度;④人员配置方案,提供详细的人员配置方案及架构图;⑤项目供货质量保证方案,方案中包含完善的进货及出库质量验收方案;⑥安全保障措施,提供针对人身、财产安全的保障措施;⑦故障响应措施,提供针对货物出现相关问题的应对响应措施。⑧提供保证服务满意度、提升服务满意度的方案。供应商完全提供以上8项方案得12分;缺一项扣1.5分,每项中有一处缺陷或错漏内容的扣1分(缺陷或错漏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4 | 业绩 18% | 18分 | 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每有一个同类业绩得3分,最高得18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公告截图或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加盖供应商鲜章。) |
(3)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3日10:00(**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30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10:00)现更正为:“2024年09月18日上午11:30(**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8日11:00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11:3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2日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名称:****
地址:**市**区春晖路182号
联系方式:0830-****317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联系方式:0830-****022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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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