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公司债发行承销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2标段变更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公司债发行承销服务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7日
开标日期:2024年08月29日
标段名称:****2025年公司债发行承销服务-2标段
标段编号:****-2
因2****一中标候选人1****公司放弃中标候选资格,按招标人来函要求,****2025年公司债发行承销服务-2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变更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1名称:****公司
地址:广****中心三路8****广场(二期)北座
投标费率:百分之零点二五
质量:合格
发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年内完成全部发行任务。
第一中标候选人2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湖东路268号
投标费率:百分之零点二五
质量:合格
发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年内完成全部发行任务。
招标人名称:****
地址:****开发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创新园9号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25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朱理洋
联系电话:0551-****6109
公示期: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其他书面形式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1楼2101室,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6109。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齐工,联系电话:0551-****9318。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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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