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开发区3号楼(莲丰)消防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禅**张槎街****开发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开发区3号楼(莲丰)消防改造工程,总面积5278.48m2,包含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6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通知的次日起计,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本工程主要内容包含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本工程的预算价为人民币411091.24元,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399162.44元,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99162.44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42310.09元。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投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专业 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须提供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企****管理部门关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另有规定的,可按当地时间规定出具最接近投标截止时间的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但须随社保证明附相关规定条文。)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
4.6.4 ****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报名须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投标报名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本人身份证报名,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或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③法人身份证明书;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获授权人身份证明;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打印件,具体为**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https://jzcx.****.cn/)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信息分值状态的相关网页页面。
6.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光盘:
时间:于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17:00时(**时间),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或现场购买方式:
①网络获取,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资料为复印件扫描件时需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公司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公司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报名邮箱:****@qq.com,咨询电话:189 2856 7276。
②线下发送。投标人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公司:****(详细地址:**市禅**张槎街道昌荣路2号禄华大厦5楼)。
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禅**张槎街道莲塘村村务公告栏及****交易所公告栏、****政府门户网进行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政府门户网发布信息为准。
8.投标保证金
8.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7500元的投标保证金。
8.2 投标****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8.2.1 ****银行转账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8.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9.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09时30分。
9.1.2开标时间:2024年9月23日09时30分。
9.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市禅**张槎街道莲丰一路西11****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9.3投标人须按照《****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9.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均需原件、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注:仅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即不授权他人出席),法定代表人视为授权代理人,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文件。
10.异议与投诉
10.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10.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1.其他
11.1 本次招标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1.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禅**张槎街道莲丰一路西11****委员会
联 系 人:陈生
联系电话:0757-****9112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市禅**张槎街道昌荣路2号禄华大厦五楼
联 系 人:董工
联系电话:189 2856 7276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