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习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竣工资料编制和征地拆迁等各类资料档案编制工作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正习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竣工资料编制和征地拆迁等各类资料档案编制工作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市新蒲新区蔷薇国际X9栋12楼1204号)现场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14时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正习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竣工资料编制和征地拆迁等各类资料档案编制工作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征地拆迁竣工资料编制和征地拆迁等各类资料档案编制总服务费用为79.63万元,其中红线内征地拆迁竣工资料编制和征地拆迁等各类资料档案编制工作服务费用为591300.00元(根据《**至**高速公路项目征拆资金 专项审计报告(**段)》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补偿资金总额6.57亿,按照0.9‰的比例计提,即6.57亿*0.9‰=591300.00元,其中竣工资料编制费占红线内总服务费用的40%,即591300.00元*40%=236520.00元,档案资料编制费占红线内总服务费用的60%,即591300.00元*60%=354780.00元),红线外征地拆迁等各类资料档案编制工作服务费用为205000.00元(根据《**至**高速公路项目征拆资金 专项审计报告(**段)》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补偿资金总额2.05亿,按照1‰的比例计提,即2.05亿*1‰=205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后新增的红线内、红线外征拆相关资料纳入本次征地拆迁竣工资料编制和征地拆迁等各类资料档案编制工作范围,但不再计提服务费用。综上所述,竣工资料编制服务费预算金额为236520.00元,档案编制服务服务费预算金额为559780.00元。
5.最高限价:征地拆迁竣工资料编制和征地拆迁等各类资料档案编制总服务费用为79.63万元,其中红线内征地拆迁竣工资料编制和征地拆迁等各类资料档案编制工作服务费用为591300.00元(根据《**至**高速公路项目征拆资金 专项审计报告(**段)》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补偿资金总额6.57亿,按照0.9‰的比例计提,即6.57亿*0.9‰=591300.00元,其中竣工资料编制费占红线内总服务费用的40%,即591300.00元*40%=236520.00元,档案资料编制费占红线内总服务费用的60%,即591300.00元*60%=354780.00元),红线外征地拆迁等各类资料档案编制工作服务费用为205000.00元(根据《**至**高速公路项目征拆资金 专项审计报告(**段)》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补偿资金总额2.05亿,按照1‰的比例计提,即2.05亿*1‰=205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后新增的红线内、红线外征拆相关资料纳入本次征地拆迁竣工资料编制和征地拆迁等各类资料档案编制工作范围,但不再计提服务费用。综上所述,竣工资料编制服务费最高限价为236520.00元,档案编制服务服务费最高限价为559780.00元。
6.采购主要内容:本项目采购一家竣工资料编制单位及一家档案编制单位对征地拆迁竣工资料编制及征地拆迁等各类资料档案编制,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项目相关的验收、备案等工作。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谈判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竣工资料编制工作原则上2024年09月30日前完成,但由于工作量大,编制单位可延期至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并将成果文件及相关资料全部移交给采购人及相关单位;档案编制工作须在终审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所有相关工作,并将成果文件及相关资料全部移交给采购人及相关单位,移交的资料须满足档案管理验收的标准。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单位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注: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②****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截图存档。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
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除能源、金融、通信、保险等****公司外,****公司****公司授****公司参与的,****公司授权书,并注明****公司承担);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联合体双方均须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执行;本项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请按该行业划分标准进行中小企业声明。
②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遵财采〔2022〕17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③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遵财采〔2022〕17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④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遵财采〔2022〕 17 号)、《****财政局关于转发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特殊行业资质要求:竣工资料编制单位须具备有行业主管****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满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一般资格要求。
(2)联合体的其中一家资质应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特定资格要求。
(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签章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签署即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新蒲新区蔷薇国际X9栋12楼1204号)
3.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所需资料:①联合体双方营业执照、报名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售价: 300 元人民币 (含电子文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14时00分(**时间)
2.地点:****(**市新蒲新区蔷薇国际X9栋12楼1204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 年09月06日14时00分(**时间)
地点:****(**市新蒲新区蔷薇国际X9栋12楼120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联系地址:**县营盘巷
项目联系人:张梅
联系电话:0851-****3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新蒲新区蔷薇国际X9栋12楼1204号
联系方式:181****97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永丽
电 话:181****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