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项目(十五项在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 16:3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项目(十五项在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项目(十五项在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和监督工作需要开展质量抽样检测,重点针对主体工程或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部位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实体开展质量抽样检测。(具体工作内容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通过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须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量测类)乙级资质。所持《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范围满足工程岩土、混凝土、金属结构类、量测、检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水利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6:30(**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6:30 (**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 (www.****.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jmbs 格式)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
4、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 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迎宾路8号
联系方式:0902-****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营房建设大厦4楼
联系方式:133****26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静
电 话:133****2654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