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水源地建设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16516XK | 建设单位法人:来耀明 |
李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牟家坪38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水源地建设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4-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不含供应工程;不含村庄供应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经度: 纬度: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5-05-25 |
甘环审发〔2015〕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水厂:916********16516XK001W ,****水厂:916********16516XK002X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68753 |
1986.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16516X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碳(**)****公司 |
915********759610R | 验收监测单位:中铁****公司 |
****0100MA7F99NL56 | 竣工时间:2019-06-30 |
2019-08-05 | 调试结束时间:2019-10-05 |
2024-08-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detail.html?id=182********92419074 title=%E5%AE%A2%E6%9C%8D%E4%B8%AD%E5%BF%8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水厂工程规模为25万m3/d,****水厂工程规模为75万m3/d. | 实际建设情况:****水厂工程规模为25万m3/d,****水厂工程规模为75万m3/d.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两水厂工艺流程为:****水库原水经输水管道至格栅配水井,进入混合池,投加PAC、PAM絮凝剂后进入絮凝反应池,发生絮凝反应后进入复合式沉淀池,沉淀池前段为平流段,后段装有斜管,沉淀后进入气水反冲滤池,过滤后经液氯和紫外线消毒进入**池送入城市管网,沉淀后的泥水排入排泥调节池,经重力浓缩后进入脱水机脱水,脱水后的泥饼外运。 | 实际建设情况:两水厂工艺流程为:****水库原水经输水管道至格栅配水井,进入混合池,投加PAC、PAM絮凝剂后进入絮凝反应池,发生絮凝反应后进入复合式沉淀池,沉淀池前段为平流段,后段装有斜管,沉淀后进入气水反冲滤池,过滤后经次氯酸钠和紫外线消毒进入**池送入城市管网,沉淀后的泥水排入排泥调节池,经重力浓缩后进入脱水机脱水,脱水后的泥饼外运。 |
消毒工艺中的液氯消毒变更为次氯酸钠消毒,其他未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和《饮用水水源地划分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政府(兰政函2015【43】号)文承诺,在项目试运行前**市、****政府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设立标示,清理区域污染源,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清除与水源保护无关的设施与生产活动,消除环境隐患,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在项****市政府****政府****水厂划定一定范围的保护区域,并设立警示标示,向社会公告,防止项目周边新增与饮用水源工程不相容的项目建设。 经工程可研论证,****水厂选址及管线路径无替代方案,项目厂址及路径选址存在的工业、生活及建筑垃圾和历史遗留堆存填埋的各类废物均应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撒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要求,进行场地污染调查及污染修复,****公司制定方案实施,****环保局对修复后的场地进行评估满足工程建设场地条件后方可建设。 经你公司论证工程引水隧道路径选择无替代方案,你公司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引水隧道沿线开展水文地质勘察,制定输水工程水质保护措施,在施工中加以落实,并由工程监理核实以确保输水水质不受外环境影响。 加强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管力度。工程运输道路应及时酒水降尘,引水隧洞凿裂钻孔爆破实施湿法作业,砂石骨料加工采用湿法筛分,并配套除尘装置,施工扬尘防治按照**市相关要求执行。施工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污泥干化后运至渣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回用或排入城市污水管道。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布置避开居民区,在受工程施工影响的祁家村、大湾村、孔家营村、孟家山村、进金口子村及**设置隔声屏障、警示牌。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夜间禁止施工。所有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采用新型爆破工艺,减少放炮次数,做好车辆及各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减轻噪声对周边动物的影响。太极镇区域3-5月不得施工,避开猫头鹰繁殖期。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划定明确的施工区域,避免占用林地草地,严禁扩大施工作业范围和越界施工,做好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恢复,妥善堆存占地区的表土层,施工结束后用于植被恢复,严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污水进入洮河和黄河。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鱼和非法捕猎作业。 施工废水沉淀回用于生产,严禁各类废污水排入邻近水体。运营期生活污水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净水厂净水工艺中的反应池、沉淀池的排泥经浓缩池浓缩后上清液回用,沉淀池压滤废水用于厂区绿化,输水管道冲洗液废水收集于安全储水池,经沉淀澄清后上清液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市市政污水管网。淤泥与水处理工艺中产生的淤泥一起收集进行脱水处理。 净水厂应选用低噪声水泵,采取隔声罩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净****填埋场覆土、道路市政工程回填土或制砖、农田改良等,不能利用的污泥应脱水将污泥含水率降低到60%以下,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项目运营期锅炉废气中各类污染物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定期委托渔业环境监测部门对工程水域和相关水域的渔业**和生态环境进行监测。严禁引进外来物种进行养殖和增殖。 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作为工程环境管理和环保验收的依据。施工期须委托有关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工作,落实环保要求,****环保局****环保局做好督查。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试运行前**市、****政府已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并设立了标示。在****市政府****政府****水厂划定一定范围的保护区域,并设立了警示标示,向社会进行了公告。搬迁了水源保护区内的3户居民,拆除了与饮用水源工程不相容的设施。 进行了选址及管线路径无替代方案的论证,并对场地污染进行调查及污染修复,并对场地进行了评估,修复后并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详见附件二十七:.彭家坪回填土固体废物属性鉴别 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引水隧道沿线开展了勘查,制定了输水工程水质保护措施,确保输出水质不受外环境影响,详见附件二十九:工程地质。 施工期采用了湿法作业,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绿化。施工设备采用了低噪设备,施工布置远离居民区,未在夜间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施工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太极镇区域3-5月未进行施工,避开了猫头鹰繁殖期。 工程施工严格按照批复及相关文件要求的作业范围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经过人工绿化,生态环境已逐步恢复,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绿化。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设备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净水厂废水经浓缩池浓缩后回用,压滤废水用于厂区绿化。冲洗废水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净水厂都选用了环保低噪设备,噪声完全满足标准限值。****填埋场覆土使用。 已进行了检测,各项污染物指标均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对渔业**和生态环境进行监测详见报告水生生物调查章节,未引进外来物种进行养殖和增殖。 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作为工程环境管理和环保验收的依据。施工期须委托有关单位开展了环境监理工作,落实了环保要求。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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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市市政污****水厂处理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对污水站出口水质进行了检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标准 | 低氮燃烧器 | 锅炉排气口进行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水泵、隔声罩、减震器 | ****水厂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水厂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功能区标准。 | 设置了低噪声水泵、隔声罩、减震器 | 对水厂厂界四周噪声进行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一、植被及景观保护措施 (1)加强生态保护宣传和教育 施工期重点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施工区生态保护教育,以公告、树立宣传牌、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教育施工人员,通过制度化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砍伐或破坏植被,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占用林地、草地等自然植被,使区域草地、林地的面积损失减少到最小。 (2)做好临时占地植被恢复 工程施工区一旦结束施工活动,须尽快做好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恢复,植被恢复尽量做到恢复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使其能够自我维持,并依据当地自然环境条件尽量采用区域土著植被进行生态恢复。 (3)做好压占区表土层的保护 对于工程区的临时占地区,在施工时应妥善保管占地区的表土层,施工结束后用于植被的恢复。 (4)工程建设应考虑与周围景观的协调性 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撤离,应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碎石、砖块、施工废弃物等影响植物生存和影响区域景观美学的施工杂物,恢复景观斑块间的连通性,以利于植物生长,部分碎石料场、弃渣场应通过覆土或复耕措施,恢复为草地或耕地,保持区域景观生态体系的完整性。 二、施工占地恢复措施 (1)施工布置应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尽量利用两侧的荒地,低洼地和坑挖地等堆放弃土,不占或少占良田,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及植被大面积的破坏,尽量不要占用植被生长较好的地段。 (2)对于****工厂、施工营地、渣场、管片预制厂、管片堆场、料场、****工厂、临时道路(7号道路、9号道路和11号道路为永久占地施工结束后仍保留)等破坏区,竣工后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重建工作,要求恢复至未破坏前状态,保护现有植被和地表结皮,需剥离天然草皮的应妥善保存,及时移植。 (3)在土壤较肥沃的地段施工时,应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的熟化土壤,尽可能推倒合适的地方并集中起来,待施工结束覆土时,将这些土壤覆盖到最上层,以尽量保持其原有肥力。 (4)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需要在施工结束的当年进行复耕和绿化,配置林草措施、恢复地表植被,减少地表裸露时间。 三、陆生植物保护措施 (1)加强保护植被物宣传教育 工程监理人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应熟悉各个施工点及其周边的主要植物种类及分布,以便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严格的监理和管理,减少不必要的破坏。 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破坏生物多样性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考虑施工避让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开长势良好的植物,应重点考虑对于黄河、洮河河滩地区植被的避让,避免随意扩大工程施工范围。 (3)加强移民区植物保护 工程移民较少,仅在刘家峡镇的红柳村、陈坪街道的孟家山村、秀川街道的打柴坪各为10人,共30人。应在移民住房建设等过程中结合新农村建设,退耕还草等政策,加强区域植物保护,尤其是地表植物保护和恢复工作。 (4)加强基本草原区的保护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让施工人员充分了解基本草原的分布范围,在施工过程中严禁铲草皮取土、挖草炭等破坏草原植被的行为,减少对草原的扰动。 四、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1)加强动物保护宣传教育 施工期间,以公告、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在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教育,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严禁在非规划施工区域进行施工活动和破坏景观及扰动野生动物等,在各施工区设置陆生生物保护警示牌,注明: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严禁野外用火等,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绿化,迹地恢复等生态恢复措施,以恢复区域动物栖息地环境。 (2)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放炮等高噪声施工 在工程初设阶段应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尽量减少放炮次数和采用新型爆破工艺,减少对于周边动物的扰动;同时应做好车辆及各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减少噪声以减轻对周边活动的动物的影响。 (3)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 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捕猎兽类等野生动物。 (4)对施工中遇到的保护动物做好保护 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严禁猎捕等行为,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幼兽,一定要做好保护,及时上报当地林业部门,做好妥善处理,教育职工要保护区域的野生动物,严禁捕猎等行为。 **县太极镇栖息或过往的鸟类可能受施工活动等干扰,将产生迁徒行为。但因工程区距离鸟类栖息地距离较远,工程干扰相对较弱,仍需要采取保护鸟类的防范措施,将影响降低到最小。为此,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需对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中进行宣传教育,严禁捕杀鸟类,严禁在非规划施工区域进行施工活动和破坏景观及扰动鸟类等。 四、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1)加大水生生物保护宣传教育 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管理,严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污水进入洮河和黄河,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鱼和非法捕猎作业。 (2)加强对于高噪声的控制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对强噪音源设置控噪装置,在施工爆破中不放大炮或禁止夜间放炮,减小爆破噪音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3)加强对于施工活动的控制 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设置防止泥沙和石块进入洮河和黄河的屏障。防止泥沙和石块流入水体或沉入水中,定期清理由于施工而造成的泥沙淤积和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垃圾污染。 (1)加强对下游水域渔业**和生态环境的监测 **第二水****管理处应定期委托渔业环境监测部门对工程水域和相关水域的渔业**和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并与工程实施前的**状况进行对比,适时了解流域的生态环境指标,预测水域生态环境的变化趋势。 (2)严禁引进外来物种 依托刘家峡鱼类增殖放流站进行鱼苗放流,严禁引进外来物种进行养殖和增殖,****水库下游鱼类的健康发展。 (3)保证下泄水量 确保维持鱼类正常生存、栖息和生长的下泄水量,为水生生物提供最基本的摄食、栖息、繁殖、越冬的环境。特别在鱼类繁殖和越冬季节要加大下泄量,加大水的流速,确保鱼类越冬和繁殖不受影响。 (4)加强渔政管理,开展宣传教育 项目业主要加大水生生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管理,配合当地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严厉打击毒鱼、电鱼、炸鱼和滥捕滥捉鱼类的非法行为;严格遵守**省关于在自然水域禁渔的有关规定,严禁捕捞鱼类。 (5)改善库区生态环境、保护渔业水域环境 从流域的角度综合考虑,协调水库供水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已成为必然。为进一步改善库区的生态环境条件,应加强库区周边生态环境的改善,对现有植被进行重点保护,严禁乱砍、滥伐,最大限度防止水土流失和减少土地侵蚀,减少库周泥沙进入库区。在库区周边农、林业生产中,农药、化肥施用应选择合适的种类和采取科学的使用方法,应加强管理,尽可能减少外源性有害物质进入库区,****水库作为城乡居民用水的水质安全,也保证了鱼类生存对水质保护的需要。 六、水源地保护措施: (1)在混凝土拌合集中作业的****预制厂需要修建简易沉淀池,采用间歇式自然沉淀的方式去除易沉淀的砂粒。针对混凝土废水水量少,且悬浮物浓度较高等特点,采用间歇式自然沉淀的方式去除易沉淀的砂粒,在运行过程中要注意定时清理。 砂石加工系统选用自然沉淀法的方式处理废水。在砂石料四周设置集水沟,收集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自然沉淀,上清液排放,弃泥干化后运往下游渣场。 (2)在施工营地设置沉砂滤油池收集和处理含油废水,减少机械冲洗废水对周边水体影响。机械停放保养场四周有集水沟,收集含油废水至沉砂滤油池,滤油池大小根据机械冲洗水量而定。隔油板前设置塑料小球作为过滤材料,实现达标排放,出水全部用于降尘等回用处理,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干化后运至渣场。 (3)工程生活污水来源于施工期生活用水和粪便排放。施工营地,在施工区域设置旱厕或环保厕所,进行堆肥还田,13处施工营地由于使用时间较长,并且有固定人员居住,需要设置污水处理设施,以减免生活污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分别在13个施工营地各配备一套污水处理设备,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洒水、降尘等回用措施。 (4****泵站逐级抽排至洞外的污水沉淀池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用于回用和洒水降尘;TBM1主洞污水排至支洞底部积水井,由排水泵逐级抽排至洞外。施工支洞均为下坡,在支洞底部设置一定容****泵站。 (5)基坑排水包括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初期排水主要是排除围堰合拢封闭后基坑内的积水与渗水。设置防渗沉淀池,将基坑废水抽排至沉淀池内,沉淀处理后用于生产,严禁直接排放。 (6)本工程建设可能直接或间****水库饮用水源地和**县董玲乡县镇饮用水水源地造成一定的环境影响。故需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水源地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 在工程建设期严格控制征地用地面积,按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控制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渣等的堆放与收集处理,保证不对水源保护区水源造成污染;禁止设置排污口,施工生产生活废污水均处理后回用;工程结束后,对渣场及临时施工用地等进行植被恢复,采取更加有效的工程措施,设立水源保护区标志等对水源地进行保护。 | 落实了环评和批复中的各项保护措施 |
表7 风险设施
1 | (1)刘家峡上桥梁建立保障措施 评价要求该桥梁上禁止运输危险品、剧毒物品的车辆通过;对桥梁进行改造,在两侧设置收集槽,在桥两端设置收集池,池的大小、收集槽的尺寸等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 在桥梁附近设置宣传牌,要求车辆限速通过或禁止水源保护无关活动; (2)加强职责部门的监管职责,有效预防危化品运输事故。**交警部门要严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新车上户关和车辆年检审验关,严禁不合格车辆非法上路;二是质量监督部门要严把槽罐容器检验关。对于槽罐车的载质量、容积和外形尺寸按介质实际密度进行核定,坚决杜绝“大罐小标”私自改装行为;三是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进一步强化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任,加强对挂靠经营行为的管理。 | 落实了环评和批复中的各项保护措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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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对水源地的居民进行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水源地的居民已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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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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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对渣场进行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对临时用地进行了恢复,对渣场进行了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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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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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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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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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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