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自行组织的****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人:****
二、项目编号:****
三、比选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四、项目情况: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五部分:“项目概况及要求”。
申请人须对本项目的内容应作出响应并对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五、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2.比选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比选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2)申请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在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非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同时提供投标人与生产厂家的供货协议。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七、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5日9:3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比选文件地点:**市**区杨柳街丁家巷40号3楼****。
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参与比选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修改报名信息,请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10:00。
申请人应于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市**区杨柳街丁家巷40号3楼****开标室。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本比选邀请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招标项目范围。
十一、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
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室
账 号:623271 23179 00053 018
通讯地址:**市**区杨柳街丁家巷40号3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818-****567
电子邮件:****567@dzgczbdlyxgs.****.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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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