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评估工作采购项目(二次) | ||
采购单位 | **** | 交易编号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柳局长 | 联系电话 | 139****2985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9-02 18: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9-03 18: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9-04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9-04 12: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1 | ****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评估工作采购项目(二次)001 | **** | 服务类 | 81500.0 |
公告内容
****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评估工作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有关规定,现拟对****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评估工作采购项目(二次)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评估工作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内容:对我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制进行评估,拟写评估报告。
五、最高限价:81500.00元
六、项目实施地点:**市
七、服务期:120日历天
八、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九、成交办法: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成交
十、投标企业资质范围和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需提供自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7、投标****事务所执业证书;
8、投标人至少具有10****事务所。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十一、报名、资质审核时间:2024年09月02日18:00分-2024年09月03日18:00分
竞价时间:2024年09月04日08:30分分-2024年09月04日12:00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联系人:柳局长
联系方式:0931-****433
****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