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编号: ****
2.项目名称: **县****基地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跟踪审计
3.预算金额:暂估约75万元
4.最高限价(费率):2.5‰
5.采购需求:**县****基地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位于百善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一路、建二路、建三路、建四路、建五路、建六路、建七路、建八路、建九路、建十路、建十一路等11条道路建设及其他基础设施工程。总投资暂定约30000万元,审计费用暂估约75万元。本次采购内容为提供对本项目的跟踪审计服务,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项目施工图优化后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施工过程中的跟踪审核、进度款复核、竣工结算审核,以及提出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投资效益评价,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负责工程结算争议部分复核和解释工作,并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跟踪审计单位出具的最后结算审核报告须进行三级复核。应招标人要求,随时提供项目施工过程中日常咨询服务。按照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履行有关工作,接受监督检查。
6.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竣工结算审核工期,每月施工总承包单位报进度后7日内完成工程进度款审核,并出具核定报告书;单个项目工程施工完成并提交结算相关资料后90日内完成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 2024 年 8 月 21 日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
方式:投标人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查阅招标文件。获取招标采购资料须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注册,注册请登录www.****.com,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用户注册”。请务必注册为“投标人角色”方可正常参与投标。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用户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注: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均属),会员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咨询电话:400-0099-555),如因会员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会员责任自负。
售价:200元/份(文件费支付账户:账户名称:****,账号:3405 0164 2201 0000 1081,开户行:建设银行**桓谭路支行,报名审核联系人:卢会计,188****7705;后期开具发票联系人:卢会计,188****7705)
时间: 2024 年 9 月 2 日 10 点 00 分(**时间)
地点: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在线提交。
时间: 2024 年 9 月 2 日 10 点 00 分(**时间)
地点: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在线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名 称: ****
地 址: **市**县
联系人: 陈工
联系方式:0561-****859
名 称: ****
地 址: **市**区梅苑路66号**河畔(北区)116幢101室
联系人: 刘龙
联系方式: 159****8201
**县****基地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跟踪审计更正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为鼓励造价咨询单位提高结算审核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除基本跟踪审计服务费外,若最终的审减率【(报审金额-审定金额)/报审金额】超过10%,超过审定金额10%以上的咨询费由承包人承担,咨询单位可按最终超过审定金额10%的部分按照 5 %收取审减咨询费,此部分的咨询费作为违约金由发包人在结算总价中直接扣除****公司。即:违约金=【报审金额-审定金额*(1+10%)】*****公司合同费率。(该项费用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标时告知投标人)。”
修改为:为鼓励造价咨询单位提高结算审核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除基本跟踪审计服务费外,若最终的审减率【(报审金额-审定金额)/报审金额】超过10%,超过审定金额10%以上的咨询费由承包人承担,咨询单位可按最终超过审定金额10%的部分按照5 %收取审减咨询费,此部分的咨询费由承包****公司。即:审减咨询费=【报审金额-审定金额*(1+10%)】*5%。若最终的审减率【(报审金额-审定金额)/报审金额】未超过10%,此部分的咨询费按照跟踪审计(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中标费率收取。
二、本次磋商只进行一轮报价,递交的响应文件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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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4日
**县****基地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跟踪审计 同类项目: 跟踪审计>0元诊断,精准投标 市场行情分析>
中标(成交)公告
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 名 称:**** 地 址:**市**县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61-****859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 名称:**** 地址:**市**区梅苑路66号**河畔(北区)116幢101室 项目负责人:刘龙 电话:0561-****182; 159****8201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名称:**县****基地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跟踪审计 编号:**** |
中标(成交) 供应商名称、地址 | 名称:**** 地址:**省**市人民路**国际C座906室 |
中标(成交)金额(费率) | 1.8‰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招标(采购)日期 | 2024年9月2日 |
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9月2日 |
公告期限 | 1个工作日 |
提出质疑的时间、 地点、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一栏。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梅苑路66号**河畔(北区)116幢101室;联系人:刘龙;联系电话:0561-****182; 159****8201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质疑人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1.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政府采购正常工作秩序的虚假、恶意的质疑,将依法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