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理庄油田(高青区域)调整工程(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28882c | 建设单位法人:朱红涛 |
丁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西四路**大厦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油田(**区域)调整工程(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711-B711-陆地石油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 |
经度:117.****01379 纬度: 37.****6074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8-17 |
高环审〔2020〕8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880 |
588.06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728882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733454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733454G | 竣工时间:2024-04-0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portal.****.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环评阶段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部署20口油井,4口注水井,4口注气井,**井场28座;**单井注水管线2.5km,单井集油管线8.5km,井场天然气管线3.8km,注气管线4.0km;1座100m3液态CO2卧式单层低温储罐撬,2座CO2注入泵撬,50kW水套加热炉12台(位于樊142块沙三段新钻的4口油井井场上、樊142块沙四三段北区新钻的8口油井井场上),150kW燃气超导液加热炉7台(位于樊142块沙四段南区新钻5口油井井场上、樊1块新钻2口油井井场上),9座40m3高架油罐(电加热),20台天然气分离器,另外配套自控、通信、道路、供配电等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新钻井27口(19口油井、4口水井、4口注气井)、探井转油井1口,依托9座老井场,**4座井场,**5台电加热高架多功能罐,2台燃气多功能罐,**1座空气源热泵,**1座柱塞式注水装置,**1座50m3液态CO2单层低温储罐撬,2座CO2注入泵撬;**单井注水管线0.084km,单井集油管线1.428km,井场天然气管线0.3km,注气管线3.454km,另外配套自控、通信、道路、供配电等工程。 |
变化情况:新钻油井减少1口,钻井进尺减少1539m;单井注水管线减少2.416km,注气管线减少0.546km,单井集油管线减少7.072km,井场天然气管线减少3.5km;本期工程加热炉减少19台,燃气多功能罐增加2座,电加热高架罐减少4座,新增1座空气源热泵,樊163-斜4井场**柱塞式注水装置1套。 变化原因:地下油藏具有隐蔽性,根据含油储层位置、厚度、工程施工难度等调整了钻井进尺。项目合理布局,尽可能地采用丛式井场,或者依托老井场建设,减少道路和管线建设,减少了占地面积。加热炉减少,井场天然气管线长度减少,减少了有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由于注水井井位变动,导致依托注水站发生变动。根据实际生产需求,未**配水阀组、配水间,新增1套柱塞式注水装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注水开采 | 实际建设情况:注水开采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①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要编制防止扬尘的操作规范,并安排专人负责工地环境工作。在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扬尘控制措施,防止扬尘污染;②项目须加强生产管理,油气集输采取密闭集输工艺,确保运营期工艺废气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2中标准要求;运营期加热炉须采用清洁燃料,不得采用煤作为加热燃料,燃烧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燃烧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及《关于明确全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淄环发〔2019〕100号)文件中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施工期钻井废水大部分随钻井固废****处理场进行固化处理,剩余部分与压裂废液、施工作业废液一同外运至**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液、采油污水及管道清洗废水经收集后由**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所有废水排放须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油田注水开发。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外运作农肥。所有废水不得外排。 3、固废: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临时贮存于泥浆池中,待完井后对其采取就地固化填埋方式处理。施工废料及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不得直排环境。钻井固废和采油过程产生的油泥砂为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废弃滤料经收集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不得直排环境。 4、噪声: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5、生态:加强钻井期间的生态及土壤保护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对钻井区域、钻井泥浆池占地等区域地表植被的恢复和绿化。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①施工单位编制了减少施工扬尘的操作规范,并安排了专人负责工地环境工作,严格落实了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扬尘控制措施,有效降低了扬尘污染;②本项目加强了生产设施管理,油气集输采用密闭集输工艺,根据监测结果,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多功能罐采用伴生气作为加热燃料。经监测,多功能罐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燃烧废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相关标准要求。多功能罐废气满足《关于明确全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淄环发〔2019〕100号)文件中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经调查,本期工程其中3口井采用“随钻随治”工艺处理,分离出的钻井废水由罐车拉运至**联合站,经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剩余井部分经天正****公司处理达标后的钻井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公司处理达标后的钻井废水排****处理厂处理;经**市新鲁****公司、**市****公司、******公司处理的钻****采油厂****处理站处理后,****处理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油田众安****公司处理的钻井废水暂存于滤液收集罐****钻井队回用,未外排。施工作业废液、管道试压废水经收集后依托滨博接转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本期工程不产生压裂废液。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运,未外排。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经滨博接转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区块注水开发。 3、固废:本项目采用了“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固废拉运至天正****公司、******公司、**市新鲁****公司、**市****公司、******公司、胜利油田众安****公司进行处置。将治理合格的固相交由山****公司、******公司、山****公司、**惠泰****公司、******公司、**市****公司、**市红****公司、**市****公司、**滨胜****公司、**英晟汽车****公司进行综合利用。现场未设置泥浆池。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已拉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油泥砂随产随清,委托**海瀛****公司无害化处置,本期工程不产生废弃滤料。生活垃圾全部拉运至指定地点,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噪声:①经调查,本期工程施工期合理布局,采用了低噪声设备,距离敏感目标较近的4座井场(樊142-21-斜3井场、樊163-斜1井场、樊142-24-斜48井场、樊141-斜12井场)在钻井过程中使用低噪音网电钻机提供动力,降低了对井场周边的噪音污染。本期工程合理布置了井位,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运营期主要通过加强设备维护、采油设备采取了底座加固、旋转设备加注润滑油、泵类柱塞式注水装置、密相二氧化碳泵位于泵房内等措施。本项目在井下作业时采取了禁止夜间作业,在进行修井作业时,通过使用低噪声修井机,有效降低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②据调查,本项目典型井场厂界昼间噪声及夜间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③经监测,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贾家村环境噪声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昼夜60dB(A),夜间50dB(A))。 5、生态:加强了施工及运营期间的生态及土壤保护工作,及时进行了土地复垦,临时占地已基本恢复原貌。 |
变化情况:1、施工作业废液、管道试压废水、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处理地点发生变化,处理方式未发生变化;2、钻井废水处置方式、处置地点发生变化;3、运营期油泥砂委托**海瀛****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变化原因:1、根据实际井位调整了施工作业废液、管道试压废水、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处理地点。2、部分井废弃泥浆处置方式发生变动,导致钻井废水处置地点、处置方式发生变化,但均合理处置,且未外排,未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3、优化了油泥砂的处置方式,减少了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风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根据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因素,定期不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事故发生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釆取了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鲁明石油****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根据应急预案要求进行了演练,确保了在事故发生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将事故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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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9.88 | 12.045 | 0 | 0 | 0 | 3131.925 | 12.045 | / |
0.082 | 0.0003 | 0 | 0 | 0 | 0.082 | 0 | / |
1.426 | 0.0049 | 0 | 0 | 0 | 1.431 | 0.005 | / |
0.11 | 0.0005 | 0 | 0 | 0 | 0.111 | 0.001 | / |
20.4104 | 5.3638 | 0 | 0 | 0 | 25.774 | 5.36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套连通装置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底座加固、旋转设备加注润滑油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临时贮存于泥浆池中,待完井后对其采取就地固化填埋方式处理。施工废料及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不得直排环境。钻井固废和采油过程产生的油泥砂为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废弃滤料经收集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不得直排环境。 | 本项目采用了“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固废拉运至天正****公司、******公司、**市新鲁****公司、**市****公司、******公司、胜利油田众安****公司进行处置。将治理合格的固相交由山****公司、******公司、山****公司、**惠泰****公司、******公司、**市****公司、**市红****公司、**市****公司、**滨胜****公司、**英晟汽车****公司进行综合利用。现场未设置泥浆池。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已拉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油泥砂随产随清,委托**海瀛****公司无害化处置,本期工程不产生废弃滤料。生活垃圾全部拉运至指定地点,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加强钻井期间的生态及土壤保护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对钻井区域、钻井泥浆池占地等区域地表植被的恢复和绿化。 | 本项目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施工人员、施工车辆以及各种设备按规定的路线行驶、操作,未破坏土地和道路设施。对施工中占用的土地按相关规定的程序,向有关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政府的规定予以经济上补偿。本期工程部分新钻井依托老井场建设,减少了永久占地;材料堆放场、施工机械设备等临时占地布置在永久征地范围内,减少了临时占地。施工前作业带场地清理,对表层土壤进行防护,雨天未施工,未造成水土流失危害并污染周边环境。临时用地使用完后,及时恢复了原貌。 |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根据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因素,定期不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事故发生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釆取了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鲁明石油****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根据应急预案要求进行了演练,确保了在事故发生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将事故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钻井废水****处理站处理,采油污水、井下作业废液、施工作业废液、管道试压废水依托**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项目油泥砂依托滨博接转站油泥砂贮存池集中贮存,定期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①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固废全部委托专业的单位处理;废压裂液拉****处理站进行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期工程其中3口井采用“随钻随治”工艺处理,分离出的钻井废水由罐车拉运至**联合站,经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剩余井部分经天正****公司处理达标后的钻井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公司处理达标后的钻井废水排****处理厂处理;经**市新鲁****公司、**市****公司、******公司处理的钻****采油厂****处理站处理后,****处理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油田众安****公司处理的钻井废水暂存于滤液收集罐****钻井队回用,未外排。施工作业废液、管道试压废水依托滨博接转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运,未外排。 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依托滨博接转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油泥砂委托**海瀛****公司无害化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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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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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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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加强钻井期间的生态及土壤保护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对钻井区域、钻井泥浆池占地等区域地表植被的恢复和绿化。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施工人员、施工车辆以及各种设备按规定的路线行驶、操作,未破坏土地和道路设施。对施工中占用的土地按相关规定的程序,向有关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政府的规定予以经济上补偿。本期工程部分新钻井依托老井场建设,减少了永久占地;材料堆放场、施工机械设备等临时占地布置在永久征地范围内,减少了临时占地。施工前作业带场地清理,对表层土壤进行防护,雨天未施工,未造成水土流失危害并污染周边环境。临时用地使用完后,及时恢复了原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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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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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根据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因素,定期不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事故发生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釆取了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鲁明石油****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根据应急预案要求进行了演练,确保了在事故发生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将事故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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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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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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