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营业部户外广告工程己获得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营业部户外广告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省**市。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营业部户外广告工程,工程造价约31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人民币308,430.25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308,430.25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51,471.62 元,含单列部分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7,182.52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编制单位:**丰华国泰****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9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0月26日。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营业部户外广告工程,按效果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1.楼顶广告牌部分;2.外墙侧面广告牌部分(两面);3.零星广告部分;4.拆除部分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效果图,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9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 二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 。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尽快更新为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因没及时更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其他要求: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在各媒体发布的信息与招标文件如果有不同之处,与招标文件文本要求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带上以下资料:
①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缺一不可,于2024年9月2日至 2024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时间,下同),到**省**市莞城街道旗峰路190****中心1010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23日 14 时 30 分,地点:**省**市莞城街道旗峰路190****中心1010号。投标会时间:2024年9月23日 14 时 30 分,地点:**省**市莞城街道旗峰路190****中心101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c/)、招标网(http:///)发布。
7.其他说明7.1 投标担保金额: / 元 ,投标担保形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市莞城街道可园南路1****中心 | 地 址: | **市莞城街道旗峰路190****中心1010号 |
邮 编: | 523000 | 邮 编: | 523000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刘小姐 |
电 话: | 0769-****3878 | 电 话: | 0769-****7332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qq.com |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