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鸿舰铸造石墨型真空焙烧除气处理(第2次)(PGHJZJFGZHD240****53886)招标人为****生产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鸿舰铸造石墨型真空焙烧除气处理(第2次)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是一般纳税人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提供2021年8月11日至2024年8月10日期间从事钛铸件石墨型销售或钛铸件石墨烯真空焙烧除气处理等类似业绩(至少一份合同及其对应的办法结算发票)。注册资金不得少于招标项目计划总价30%。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3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10日13时45分(**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0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招标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招标人: | 招标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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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公司****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商务要求:不接受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业绩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中标方严禁转包,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4.****公司级、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 5.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无效。6.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评审资料或提供的评审资料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无效。7.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8.****管理部列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无效。
公章Epo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