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
****受****委托,就其出租**市汉北街1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1. 项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 | |
1.2 标的名称: **市汉北街1号 | |
1.3 挂牌起止日期: | 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14日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5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竞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人。 | |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2.1 坐落位置: **市汉北街1号 | |
2.2 有无房产证: 有 | |
2.3 建筑面积(㎡): 320.39(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
2.4 建筑年代: 1997年 | |
2.5 出租用途: 商业 | |
2.6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其余以现场勘查为准。 | |
2.7 招租业态: 商业(不得用于汽配、卡拉OK、麻将档、足疗等娱乐性项目及存在污染、噪音的经营业态或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禁止经营的项目) | |
2.8 其他说明: | |
(1)楼层:共2层 (2)装修程度:简装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 |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28.4200 | |
3.2 租期(月): 60个月 (首年含1个月免租期)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 | |
3.4 租赁押金(万元):14.21 | |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扣留其竞租保证金并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可按照价格高低排序另行确定承租人或将该房屋另行招租。 (6)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装修前须先报甲方备案并经其同意,施工时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若有违约,出租房有权扣留其租赁押金,若所示额超过租赁押金的,承租方须补足。 (7)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及出租方主管部门对租赁房产进行调整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8)承租人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租赁满规定期限的,扣除租赁押金(也即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出租人相关损失(含重新招租费用、招租期间房屋闲置的损失,闲置费用按成交租金按天结算)。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须10个工作日内撤离出场,未在规定时间撤离的,须承担年承租费用5%金额/天的罚款。 | |
5. 其他要求: | |
1、竞租人有以下情形的将被认定为无效竞租: (1)竞租人不具备招租文件规定的竞租人资格要求的; (2)竞租人的竞租文件内容与招租项目要求有严重背离的; (3)出现影响招租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未按照招租文件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竞价的; 2、竞价终止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现场竞价活动,发布竞价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招租活动: (1)所有竞租人的报价均低于年租金底价; (2)出现影响招租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前往现场,勘察联系人:陈潇电话:137****8853 4、本项目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招租,价高者得,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即可参与。竞价过程不采用淘汰制。报价低于最低限价(也即底价)的以底价为准。单个竞租人报价低于其上一轮报价的以其上一轮为准,直至三轮竞价完成,决出最高报价。 5、招租人本单位职工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6、租金增长方式:无 7、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 |
6. 其他说明 | |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
联系单位:**** | |
联系人:陈潇 | |
联系电话: 137****8853 | |
联系地址: **市**区**东路22号 | |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
联系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张工 | |
联系电话:****5630 | |
附件 |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