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日期:2024-08-16 |
所有权人:**** | 权证编号:**县林采字[2024]54号 | 权证年限: |
项目描述:1、本次转让采伐销售权山场为卖方龙坑工区土名“烂泥坞”6号小班杉木成熟林,采伐面积约50亩(3.34公顷),蓄积约877立方米,****设计院评估,总评估价为23.03万元。采伐证号:**县采字[ 2024]54 号,其中:杉木蓄积约756立方米、阔叶树蓄积约121立方米。 2、采伐方式为皆伐,木材可办理原材外运,买受人签订中标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林场即可拨交林木采伐许可证。 |
交易面积: 50.00亩 其中:公益林 亩,商品林 50.00亩 |
项目四至:**: 山降与主伐山交界 南至: 山降及主伐山交界 西至: 与林业站交界 北至: 山沟与农田交界 |
主要树种:杉木 | 平均树龄:28年 | 株数:万株 |
平均树高:15.00米 | 平均胸径:21.00厘米 | 蓄积(材积)量:877.0立方米 |
补充说明:① 意向受让方通****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② 买受人取得林木采伐销售权转让后。林木采伐时间不得超过 2024年 12月 31日,木材运出山场时间不得超过 2025年 01月31 日(包括索道的撤离)。以便林场及时组织更新造林。为保证买受人按时交付山场,要求买受人在支付中标款的同时另外支付 2万元保证金,如按时完成山场交付,则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如未按时完成山场交付,则保证金作为赔偿卖方生产损失。 ③****林场提供采伐证和木材外运指标,如****林场概不负责。林场已做好四至边界线标记,****林场标记范围内进行采伐作业。 ④买受人必须规范操作。绝不允许偷盗和破坏中标范围以外的树木和公私财物,同时必须做好林区和作业山场的森林防火工作。 ⑤买受人若需开设木材运输道路的,自行与山场所属村组或村民联系协商解决,开路时需临时占用土(林)地赔偿损失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并按规定办****林场予以协助)。买受人木材途径第三方修建的集材道路,须分摊修路投资成本,具体数额与修路投资方协商解决。买受人在本次采伐运输过程中所修建的全部木材运输道路,作业结束后,****林场所有。 ⑥如遇政策性林业税、费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调整,所增加(减少)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林场不承担任何费用。买受人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中标标的物,不得利用中标木材指标收购非中标区生产的木材。 ⑦买受人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保险,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负,林场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⑧买受人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木材成交款,视为弃标,林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林场的相关费用。 ⑨买受人交清全部成交款后,林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山场拔交手续。 ⑩本标的物按现状竞买,林场对标的物瑕疵不作任何担保。 |
使用权人:**** | 权证名称:林木采伐许可证 | 权属类型: 集体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 他项权利人: |
项目审批信息 | 项目审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