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675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路以南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1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12.000≤ 并且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3810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294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9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4BA0011 | |||
现状土地条件: 现状 | |||||||
起始价: | 29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但在本县辖区内仍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曾有放弃竞得标的****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2日 至 2024年09月24日 到 **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FZ)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4日 至 2024年09月24日 到 **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FZ)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4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2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25日在**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服务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当场与县资规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县资规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分二期(比例各为50%)分别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12个月内支付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土地价款。 2、出让成交价中只含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征地报批土地收储等前期费用、政府土地收益及出让业务费等,不含土地平整、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建设、人防、消防、气象等其他部门应收取的相关税费。 3、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且在受让人依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价款后15日内按现状标高净地交地。由县****储备中心、****政府依合同约定向受让人移交土地。受让人应于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4、 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须在**县境内依法成立有相应****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向出让人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资料备案。县资规局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系**县****公司除外。 5.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未尽详实部分或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林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1-****1373 ****0696
开户单位:闽****服务中心,闽****服务中心,闽****服务中心,闽****服务中心,闽****服务中心,闽****服务中心,闽****服务中心,闽****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银行**县支行,****银行****公司**县支行,****银行****公司**支行,****银行****公司**支行,****银行****公司****支行,******联社,****银行**县支行
开户账号:418****45428,131********018163,935********9978940,350********700000345,100********0010001,355********490000057,901********100****6271,140********01053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