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要求,现将《**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七批)和自治区农业救灾资金(第二批)灾后恢复粮油生产小麦示范点建设项目》种子、化肥采购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
名称:****
地址:**县新州镇民生街207号
联系电话:0776-****836
二、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七批)和自治区农业救灾资金(第二批)灾后恢复粮油生产小麦示范点建设项目
(二)采购内容
1.小麦种子:18000斤,单价:11.58元/斤;
2.复**料:5.0万斤,单价:2.00元/斤;
(三)质量要求:按质按量。
(四)资质要求:符合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
三、采购预算总金额:30.844万元。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甲方一旦发现转包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六、招标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七、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报价清单等材料提交到****@163.com邮箱。
报名结束后由****对质量抽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以投标单位的数量、资质、业绩及项目方案等研究确定货物供应商。
九、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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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日